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环保部称尚未出台限制民间自测环境质量法规
时间:2012-07-17 09:32:1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硕 
    本报讯 (记者王硕) 在全国各地环保NGO组织轰轰烈烈开展“我为祖国测空气”“我为祖国测重金属”等民间自测活动的时候,一则环保部在2009年4月发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关注。根据该《条例》,民间自测环境质量的行为将受到限制。昨天,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该条例时至今日仍未正式出台,因此,民间自测环境质量的行为并未受到限制。

  近日,一则“民间环保自测或被禁”的消息引发各界议论,消息依据的就是2009年4月国家环保部公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条例》,“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该《条例》内容生效,如达尔问自然求职社等民间NGO组织正在进行的PM2.5监测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而目前达尔问自然求知社正在募资发起“我为祖国测重金属”活动。

  昨天,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该《条例》仍未正式出台,目前,经过修订后的《条例》已经上报到国务院法制办。“不过,经过几轮修改,与之前已经大不相同。”环保部的一位官员说。他表示,《条例》之所以征求意见三年后尚未出来,是因为《条例》中所说的环境监测是“大环境”,不仅涉及到气、水、声等,而且还包括海洋、森林和地质环境等,因此涉及到多个部委之间的协商,过程比较复杂。

  “三年了,很多事情都在发生变化。”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说,目前大的趋势是朝着“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向去走。他认为,在这样背景下,对民间自测不宜全面禁止,而是予以疏导,一方面打通官方监测发布的渠道,另一方面引导、规范、提升民间监测的能力。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