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苏州通过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复核现场检查
时间:2012-05-28 10:05:58  来源:新华网苏州频道 
   “苏州市创模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数据基本可靠,”昨天,苏州市、张家港、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汇报暨情况通报会召开,复核专家组一致认为,“26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这意味着,苏州及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的现场检查。

    苏州市于2000年2月16日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3年苏州市携下辖五县市建成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实现全市环保模范城市“一片红”。“十一五”以来,投入600多亿元实施太湖治理重点工程2800多个,完成全市14条(段)城区黑臭河流整治,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累计建成“禁燃区”650平方公里,淘汰燃煤设施756台,清洁能源使用率近90%。全市建设噪声达标区458平方公里,建成市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率达100%,建立核与辐射监管体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2009年以来,拒批“两高一资”项目487个,涉及资金157亿元。“十一五”以来,全市关停污染重、工艺和设备落后企业近2000家,其中化工类企业1265家;共投入2.8亿元,初步形成了涵盖水、气、声、放射源的立体自动监测网络和电磁辐射移动监测系统; 全市累计环保投资1208亿元,全市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00座。

    5月21日至25日,环保部组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工作组,对苏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复核工作组实地察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状,检查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断面水质与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和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场站。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复核专家组认为,“苏州市创模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数据基本可靠,一致认为26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其中,常熟2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随后,专家组还对苏州提出了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加大工业污染防治、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提升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5项建议。会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乃翔做了表态发言。(大秋)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