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我国租房者面临公积金使用困境 中介借机敛财
时间:2011-11-09 09:54:05  来源:新华网 
    但在国家层面对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之前,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公积金提取难,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大批中介,为租房者、有住房但无需还贷又希望使用公积金等不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人提供服务,而这其中甚至有一些银行、房地产中介在帮忙造假套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竟有地下产业链

正规渠道提不出,通过非法途径却可顺利取出,前提是要被中介狠宰一刀。所谓惠民的公积金制度到底肥了谁?苦了谁?

对曹晓月来说,公积金账户里的那笔钱近乎是影子财产。

曹晓月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即每月工资的12%用于缴纳公积金,单位同时为其缴纳等同金额的公积金)。工作两年下来,她的公积金账户里已有1万元。

曹晓月的一些同事在买房之后纷纷提取了公积金,但像她一样刚刚上班工资不高、靠租房生活的年轻人,在房租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却不知道自己能否使用那笔法律上规定的个人财产。

她向单位负责公积金业务的同事进行咨询,同事说法律规定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实际上他们单位几百号人还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一方面很少有人知道租房可以提公积金;另一方面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租房发票,而房东一般是不给房客开发票的。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曹晓月的情况并非个案。全国各地的租房者都面临着公积金使用的困境,而这个困境不仅来自于提取条件之一———提供租房发票,还来自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身的规定,即如果房租高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之上,才允许用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为住建部所关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向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和副部长齐骥提了两个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使用的权益问题。姜伟新并没有回避乌日图的问题,并表示住建部正在进行调研,调研之后准备起草报告,向国务院提建议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但在国家层面对公积金制度进行改革之前,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公积金提取难,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大批中介,为租房者、有住房但无需还贷又希望使用公积金等不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人提供服务,而这其中甚至有一些银行、房地产中介在帮忙造假套取公积金。

提取受限

北京市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5%的”可提取公积金,但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房总额超出家庭年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如下六种情况下,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各地在自行规定的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中,又对该条规定作了详细规定,同时也增加了更多提取的条款。

比如北京市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5%的”可提取公积金,但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房总额超出家庭年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以曹晓月为例,一月房租1500元,一年房租为18000元,其年收入约50000元,那么她可提取公积金最高金额18000-50000×5%=15500元。

5%的比例在全国来说并不算高。南京市规定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方可提取公积金,同时规定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房总额超出家庭年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在北京,达到房租支出超过收入5%并非难事,按照规定,租房者只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材料提交后当天就会审核,审核之后1到3天公积金即可打到银行卡里。

但在实际操作中,提取公积金又面临着其他困难。

曹晓月曾和房东提出要去地税办理租房发票,但房东表示开发票缴纳的税金要由她支付,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曹晓月本想在今年年底租房到期后换房,但去房屋中介找新房源时,一旦提到要开房租发票,中介就显得很为难。

中介借机敛财

北京的佣金比例较低,多在10%以下,天津的佣金比例较高,约在20%左右

和曹晓月一样的数以万计租房者面临的公积金提取窘境,催生了一个行业:公积金提取中介,且这个行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他们的身影。

在百度键入关键词“公积金提取”,前十个网站均为公积金提取中介。百度贴吧里甚至还有一个公积金提取吧,贴吧里有全国各地公积金提取中介的联系方式,这些中介大都承诺“材料正规备案、速度快、百分之百成功”。

在一家中介的网站上,记者看到这样的表述:“我们能做什么:1、要辞职离开,但拿不了公积金的;2、急着要用钱,想把公积金拿出来周转的;3、公积金不够买房子,又想把公积金拿出来用的;4、已经买了房子又想拿公积金出来用的。不买房子、不租房子,又想拿公积金的人都可以。”即,不仅是曹晓月这样的情况可以找中介,其他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人也可以通过他们拿到公积金。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了北京多家提取中介以及天津、广州、上海等多城市的几家提取中介,发现他们的操作模式基本相同,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收取的佣金比例,北京的佣金比例较低,多在10%以下,天津的佣金比例较高,约在20%左右。

北京市大兴区从事公积金地下提取业务的小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不符合条件想要提取公积金的,主要采取租房提取的方式,即他们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此外,用买房提取的方式也可以,但这会影响到客户今后真正购买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所以一般不建议使用。

小陈说,他们提供的资料保真,因为其所在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房地产中介,但不做房屋租售,只做公积金提取业务,他们可以提供租房合同;而由于其有经纪资质,可以开房租发票;收取的佣金比例在6%到8%之间,提取金额越高佣金比例越低。

“你只要提供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即可,然后我把全套材料寄给你,你就能拿着去单位经办人员那儿申请提取公积金。但必须先把佣金打到支付宝(微博)上,事成之后确认支付。”小陈说。

小陈提供的提取流程和其他公司大致相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他要求先打钱,而别家中介多表示佣金比例为5%,但在事成之后收费。

问及此事,小陈说很多公司提供的发票都是套票(套用正规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货方纳税识别号的发票,可以在税务局网上查询及验证),顺利提出公积金后客户才付款,否则就不用付。但凡提供真票的公司没有后付费的,最起码也是支付宝付款。

“而且现在北京市提取公积金的要求越来越严,朝阳区刚刚规定今年十一之后租房提取公积金如果发票不是由乡、街道开具的,还要提供完税证明。”小陈已经总结出北京市各个区提取公积金的难易顺序,其中朝阳区提取公积金管理最严,其次是海淀区。

部分银行成帮凶

“我们买通了银行,审批比较宽松。而且在提取成功后,我们还可以帮助在银行消除买过房贷过款的记录”

小陈提供的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似乎是这个行业内用的比较多的方式。

但《法治周末》记者在跟广州一家公积金提取中介沟通时,却发现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这个地下产业链上的“帮凶”和受益者。

这个中介的老板自称“小李”,在百度贴吧里留有他的QQ号,其签名档即为“广州公积金提取,金额几千元至几十万元都可以100%提取,欢迎咨询合作”。

记者查询广州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到,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这也就意味着,100%提取可能性不大。

小李告诉记者,租房提取最多只能取12000元,如果是通过买房提取的方式,即可实现100%提取。

“我们给你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等一系列材料,我们买通了银行(贷款合同所涉银行),审批比较宽松。而且在提取成功后,我们还可以帮助在银行消除买过房贷过款的记录。”小李说这是广州现在的行规,而且与通过租房提取的方式相比,买房提取他们赚得更多。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王辉时,他也提到有银行和中介勾结提取公积金的现象。

现有制度“劫贫济富”需改革

无力购房的低收入者,非但难以从公积金制度中受益,反而被强制性地缴存公积金供中高收入者购房信贷使用,实际上还要承受利息损失

在王辉看来,之所以有公积金提取中介,说明有市场需求。但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

“一方面从事公积金提取的公司在工商登记时登记的营业范围肯定不包括公积金提取;另一方面如果有关单位或个人为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有关单位或个人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发票的,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王辉说。

但是对于北京的小陈从事的那种提供真合同、真发票套取公积金,但并没有租房事实的情况,王辉认为还比较难查证。

“出现公积金提取中介泛滥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公积金管理条例一直未能及时修订,而地方立法也无法逾越国务院的规定所致。”王辉说。

王辉建议,只要是公民在户籍所在地没有自住住房的,都应在提取金额、多久提一次等方面减少要求,毕竟其没有自住房就必然有租房的需求。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也一直在关注公积金制度的改革,他认为市面上有很多公积金提取公司的现状,也从侧面反映目前的制度对于不购房者是不公平的,制度应当对于那些长久没有购房意愿者设定特殊的公积金使用渠道。

钟茂初认为,现有的公积金制度甚至有“劫贫济富”之嫌。因为公积金贷款主要受益者为高收入群体,而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效果并不明显。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住房的信贷,无力购房的低收入者,非但难以从公积金制度中受益,反而被强制性地缴存公积金供中高收入者购房信贷使用,实际上还要承受利息损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公积金的利息很低,相当于活期存款)。

“对自有住房者、无意愿购买住房者(承诺终身不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至少应允许他们自由使用60%以上的缴存资金,对于低收入家庭用于医疗、教育、灾害等方面的支出应允许100%地使用。”钟茂初说。

钟茂初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公积金制度还在缴存等环节存在漏洞,因为公积金是免缴个人所得税的,为部分垄断行业、部分行政机关为其职工提供了增加实际收入和避税的机会,政策性地强化了收入差距和社会分配不公。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