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22个县(市)作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县(市)。
广东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县(市)具体名单如下:
韶关乐昌市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
河源市龙川县
河源市紫金县
梅州市平远县
梅州市丰顺县
惠州市惠东县
惠州市博罗县
汕尾陆丰市
汕尾市陆河县
江门开平市
江门鹤山市
阳江阳春市
湛江雷州市
湛江市遂溪县
茂名化州市
肇庆市德庆县
清远英德市
清远市佛冈县
揭阳普宁市
揭阳市揭西县
云浮罗定市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量身定制建设方案,细化人口市民化、特色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升级等核心任务,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样本。地级市层面将配套专项政策,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省级部门重点在土地、资金、人才等领域创新支持机制,加速形成“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新型城镇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