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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理财:改革开放来农村社区认同消解逻辑
时间:2011-07-06 11:34:26  来源:华中师大政治学研究学报  作者:吴理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区认同总体趋向消解。这一消解过程不是孤立发生的,它是农村社会整体变迁的一部分。那么,是哪些因素促使中国农村社区认同在短短30年间发生如此急剧的改变呢?
一、生产方式的转变
      生产方式的根本变化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农业从集体生产转为家户经营;二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不再束缚于土地,可以自由择业进入农业以外的产业。尽管两者的变化有时序的差异和各自不同的发展逻辑,但是愈到后来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愈加交错、紧密:市场经济促进了农业在家户经营的基础上渐趋规模化和现代化,并深深卷入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农业的现代化和市场化,又进一步促进了人口、资本和技术等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中国农村社会包括农村社区认同在内的各个方面因此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生产方式的这一变化导致农村社区认同趋于消解。农地的家户经营培育了农民的私人利益意识,但是这种私人利益意识由于公共领域的衰落并未得到应有的制约,反而恣意膨胀,从而使得当下农民的认同对象逐渐从社区退缩到家庭乃至个体。与之同时,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又加剧了这些农民对农村社区认同的淡化。
更主要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无论是在乡务农还是进城务工,都被卷入了市场经济体系之中,使得市场及其准则延伸到农民的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当人们在行动时,总是要问自己“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人际关系也因此变成待价而沽的交易关系。正是因为过分注重这种交易关系,以至于把社会关系也量化为金钱的形式。[1](p60-61)农村社区邻里之间传统的互惠性换工、帮工、互助已不复存在,无论是在生产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农民之间的劳动关系变成了即时性的金钱交易。社区内人际关系的金钱化,既从根本上削弱了传统的农村社区认同,也从根本上消解了传统农村社区自身。
      生产方式的变化所引致的农村社区认同变迁还间接地表现在由它引起的连锁反应上,如农民内部的分化、传统婚姻家庭的解体等。
二、农民内部的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内部发生了明显的分化,这种分化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利益的分化是最根本的影响因素。
      在集体化时期,农民在劳动中实行无差别化的生产分工和利益分配,享有同样的身份地位和权利义务,农民基本上是一个同质性身份群体。而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利益不但发生了分化,而且这种分化日渐扩大,农民不再是一个意义和内涵单一的身份指称。根据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组织资源的不同,农民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乡镇企业管理者和乡镇企业职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农村管理者等不同的社会阶层,由于这些阶层间财富积累速度和量与质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内部的分化。这些分化逐渐固化,并形成为一种非同质的社会结构。农民角色和身份的多元化、地位和需求的差别化导致了彼此价值理念的冲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传统的农村社区。
      尽管集体化时期跟中国传统社会一样,农村社区都呈现出同质性且社区间相互分离的特点,但是,前者依靠的是集体化强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控制模式;后者依赖的是自然的小农生产方式,是一种自下而上有限合作模式。
三、传统婚姻家庭的解体
    “家庭生活是共同体的生活方式的普遍基础。”[2](p71)然而,当下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却正在消解传统的农民婚姻家庭生活,也因此消解农村社区生活方式。近些年来,农民的离婚率急剧上升,打破了农民婚姻家庭一贯的稳定形态,农民的性观念、婚姻观念、家庭观念和养老观念也随之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原来农民对婚前性行为说三道四,如今外出打工农民婚外同居、农村女孩进城“做小姐”、城市妓女“下乡”、农民婚丧的脱衣舞表演已屡见不鲜,农民对此也见怪不怪了。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过程是商业从家庭的分离,同时也是生产者从他们生计来源的分离。那一分离的两面性使得除了谋生之外的赢利行为也挣脱了道德和感情之网,摆脱了家庭和邻居的束缚。[3](p30)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村也发生了类似的分离现象,使得农民脱离了家庭和社区的道德和情感约束。
      这也就是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讨论的“脱域”(disembeding)现象。所谓“脱域”是指人们的社会关系从互动的地域性或地方性场景中“挖出来”(lifting out)或“抽离化”,并使社会关系在无限的时空地带中“再联结”起来。[4](p19)简单地说,也就是“它把社会关系从具体情景中直接分离出来”。[5](p25)而一切社区的共有价值、行为规范、伦理道德都是基于社区生活的需要而形成的,也就是说,社区文化其实是处境化的生产和生活经验及维持和保存它而建构起来的规范体系。一旦人们的行为脱离了这个社区场域,其行为必然不被原社区所规约。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已摆脱了原有农村社区生活的约束,与此同时,城市社会又对他们缺乏有效的管制,他们实际上游离于城市或乡村制度性和文化性规制之外,仿佛如脱缰之野马,在大大增加行动自由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行动失范的风险。它在冲击农民传统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同时,也极大地削弱了农民对农村社区的认同。
四、快速的城市化
      除了农村社会内部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变化所引起的农村社区认同变迁以外,诸如市场化、城市化、现代性“下乡”等外在力量也极大地改变着传统的农村社区认同。
      很显然,农村社区认同是建基于农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之上。城市化不仅仅是城市地盘的扩展,同时也是城市生活方式的扩张———它把农村生活方式视为“前现代的”或“落后的”,并试图去取代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不但被城市虚华的生活方式所吸引、诱惑,同时也产生了对自己原有文化的自卑感而羞于回归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
     “发展的整个过程可能在什么样的意义上理解为城市生活和本质的进步的倾向。……农村组织不得不更多的用它自己的力量去供养和促进城市,对于自我的补偿,它已可有可无;因此它也在走向瓦解,这种瓦解的后果必然导致城市的那些以它为基础的机关和活动的随后的瓦解。”[6](p20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快速城市化阶段,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称,194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仅10.6%,到2009年底城市化水平则达到46.59%,预计到2020年将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2050年将有3/4的人口居住在城市。[7]总而言  之,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首先瓦解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从而直接消解了他们对农村社区的认同。
      不过,滕尼斯却认为:“由本质意志和共同体所表现的共同生活的外在形态区分为家族、村庄和城市,它们是整个现实生活和历史生活的持久的类型。……只有到了城市发展为大城市时,城市才几乎完全丧失了这些特征,单一化的个人或者家庭相互对立,他们所拥有的共同的地方,只不过是作为偶然的和选择的居住场所。但是,……共同体的生活方式作为唯一的、现实的生活方式,还继续持久地存在于社会的生活方式的内部,尽管日益枯萎,甚至日益消亡。”[2](p70)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至今仍然保留较强的社区认同,在某些城市社区会产生一定的公共认同,只不过从总体上来看,农村社区认同在整体趋向式微,城市社区认同也是碎片化的。
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各种现代科技发展迅速。其中,对农村社区认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电视、电脑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
      柯克·约翰逊(Kirk Johnson)在《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对印度两村庄的民族志调查》中谈到电视对印度的冲击时,引用科塔克(Kottak)的话说:在一个更为普遍的城市主义、民族主义、国家团结的过程中,电视的冲击是其中最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因素相互促进。(电视的)特征使它倾向于属于国家精英,他们享受有钱、有权和有闲的美好生活,鼓励地方民众接受外界信息。城镇居民在(电视节目的)世界中挖掘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并因此最终影响当地权威的社会规范,越来越多的人仿效它们。随着时间的流逝,……电视逐渐帮助国家推动社会自由化的进程。[8](p173)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农村社会也同样受到电视传播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仅停留在农民对“城市主义”的接受和向往上,同时也体现在农民被有闲阶级的观念所熏染———金钱至上和“娱乐至死”等颓废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价值观开始渗透到单纯、简朴的农民生活世界之中。更为重要的是,电视休闲方式也带来了农民人际联结的松弛和农村社区生活的衰落,就像美国人“独自打保龄球”一样,“独自看电视”业已成为中国农民的一种日常生活方式。[9]电视的出现,使得人们的休闲活动更加“个人化”了。[10]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它对农民的传统社区认同均产生着消极的冲击作用。
       进入21世纪以后,电脑和互联网又快速地步入农民的日常生活,它们对农村社区认同的消解作用比电视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的出现,给予共同理解的‘自然而然性’以致命的打击:信息流已经从物体的运输中获得解放。一旦信息可以独立于它的载体,并以一种远远超过甚至是最先进的运输方式的速度进行传递(就像我们现在所有人生活于其中的这种社会),‘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界限再也无法划定,更别说是维持下去了”。[3](p9-10)由于现代交通的发展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进入农村,“‘距离’这个曾经是共同体防御能力中最为可怕最难克服的东西,现在也就失去了它的大多数意义”。[3](p9)这些现代技术及其物质建设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被过分夸大了,而对于它们对农村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却缺乏应有的评估。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家电下乡”、电视广播“村村通”和信息共享工程,似乎对这些现代信息技术对农村公共生活的解构作用估计不足。
六、现代性“下乡”
      伴随着城乡社会的开放和流通,以及现代传媒、物流及城市消费生活方式的“下乡”,现代性大举进入农村社会,渗透到农民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
      现代性固然有它进步的一面,但是,同样也不可忽视它的消极作用。诚如王思斌教授所论,“现代化是一个破坏传统社区的力量,它以经济理性和社会流动的力量冲击传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共同体意识和情感性联系,并造成颠覆性后果”。[11]对于韦伯而言,所谓的现代性社会也就是工具理性大行其道的社会。随着现代性“下乡”,农民的工具理性或经济理性不断上扬,“它不仅会改写家庭的结构与意义,重塑社会的联结模式,还会导致他们的生活意义弱化,现时化与自利化,并对村庄乃至整个社会的道德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使当下农村社区陷入“结构混乱”之中。[12]这必然导致农村社区认同的下降乃至消失。
     “送法下乡”也是国家推行的现代性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3](p21)然而,现代意义的法治由于缺乏“本土资源”的支持,“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14](p58)农民的社区生活也因此隐藏着“失序”的危险。或许我们发现一些农村社区的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并不多见,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了,与之相反则是由于彼此间的互动减少,相互的期待降低,实质关系淡化而“貌合神离”。[12]
七、国家基层治理转型
      前述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民内部的分化、传统家庭结构的解体、快速的城市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性“下乡”,无疑都是现代国家所推动的现代化工程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国家自身在基层的治理也随之发生了巨大转型。这一切都对农村社区认同产生了消极的作用。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通过土地改革,在打破旧有的地主乡绅构成的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实体化中介层以后,基本上确立了国家政权与农民直接沟通关系。这种新关系的确立,虽然有助于乡村社会秩序的重构,但也同时带来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小农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第二个方面是国家不得不从农民微薄的土地收入中直接提取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宏大的社会经济建设上来。对许多农民来说,土改后的蜜月年代主要是重建家庭、结婚生子和提高收入,[15](p251)而不是其它更高的追求。农民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显然跟当时的国家建设要求相去甚远,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显得十分必要。于是,国家试图通过集体化与大跃进等制度变革和社会运动推动集体主义,建构社会主义新传统,使农民将其忠诚的对象从家庭转移到集体乃至国家那里,从而“引导私有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民‘不知不觉地’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16](p357)其结果之一,就是将农民从家庭忠诚的成员转变为原子化的个体小农。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基层治理又发生重大变革,国家改变了过去将权力强制性植入农村的做法,在抛弃“全能主义”国家治理形式的同时,也逐步减弱了对私人生活的控制,并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和政治的关键部门。结果,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商品生产的方式以及全球性的消费文化等成为推动农村社会变迁的主导力量,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影响加速了对传统农村社会生活方式的解构。非集体化后国家对地方社会干预的减少引起了私人生活的发展与公共生活的迅速衰落;村民的个性和主体性的发展基本被限制在私人领域之内,从而导致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他们只强调个人的权利,却无视应尽的义务与责任,最终沦为“无公德的个人”。[17](p257-261)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实现农民主体性以及高度自我中心的个人之崛起的主要推动者”。[17](p257)
      如果说,摧毁传统的家庭结构和村庄权力结构是前改革开放时期国家的一种自觉行为的话,那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所加快推进的一系列现代化工程包括国家基层治理方式的改变却不自觉地导致了农村社区的解体。随着地方性共同体的解体,市场化的深入,交通、通信、传媒等现代技术的发展,“去魅化”的国家试图效仿其它发达国家通过更为隐性和精妙的手段直接对个体的理性农民进行规训和监控。[18](p181)然而,这种“用理性权力设计出来并通过日常的监视和管理加以维系的秩序”,在“把隶属者束缚在能够看到他们并因而能对任何违反规则的人立即施加惩罚的位置上”的同时,“也把监视者自己束缚在这个他们不得不进行监视并实施惩罚的对方上”。[3](p35)这或许是所有现代国家所没有预料到的现象。而且,这种由国家(而不是通过社区)直接规训、监控分散的理性农民的方式,成本无疑是最高的。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国家财力有限、管治体系存在“盲区”或“漏洞”、监控技术跟不上,大量流动的理性农民游离于国家的规训和监控之外,增添了诸多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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