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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
时间:2011-05-21 13:45:06  来源:城市化委员会  作者:蔡义鸿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为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德州市在试点乡镇首先试行了“五不变一不降低”政策(村庄规模调整后,原行政村、组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行政村的各项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原村级资产、债权债务不变;原自然村村名不变;原行政村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原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不降低),有效破解了村干部安置、债务处理、新村宅基三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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