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首页
新闻
视点
专题
案例库
图片库
城市化率
观察评论
媒体关注
城市化百科
委员会动态
城市化委员会
城市化杂志
城市化研讨会
城市化论坛
城市化峰会
城市化研究工程
当前位置 >
首页
>
案例库内容
>
德州内容
>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
时间:2011-05-21 13:45:06 来源:城市化委员会 作者:蔡义鸿
首创“五不变一不降低”原则。为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德州市在试点乡镇首先试行了“五不变一不降低”政策(村庄规模调整后,原行政村、组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行政村的各项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原村级资产、债权债务不变;原自然村村名不变;原行政村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原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不降低),有效破解了村干部安置、债务处理、新村宅基三大难题。
上一篇 农村社区整合不搞“一刀切”
下一篇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建设农村新社区
相关新闻
24h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人物专栏
More>>
杨海浩 正大集团总裁
胡伟: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博士导师
王元斌 城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志敏:天福园有机农庄主、高级国际商务师、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
张瑾 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田汉: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黄耀诚: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顾问、前副局长
阎少华 北京泰盈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武斌 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推广策划总监
王勇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龙人盛世城市景观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设计师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京ICP备08102257号
|
京ICP证11005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