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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道收费”症结仍在门票依赖
时间:2018-02-06 12:55:50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木须虫 
       S355省道穿越南昆山景区而过,却被人跨路建起了牌坊,还设卡向来往车辆上的乘客收取每人次30元的门票费。近日,惠州市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此举遭市民投诉,质疑其涉嫌“拦路收费”。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虽然当地多个部门均称景区如此收费经过批准,但却无一拿出相关文件。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则表示,收费站系旅游区“私自设立”,该部门曾与当地交涉多年,却没有结果。(2月5日《新快报》)

  《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尽管景区拦道收取的并不是通行费,而是景区门票钱,但是除了占道违法之外,事实上也损害了公共交通通行的便利,带上了胁迫的色彩,尤其是侵占的还是交通繁忙的省道,将公共道路资源变成景区牟利的设施,从这个意义而言,景区拦道收费与打劫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景区拦道收费,广东省公路管理部门表示,此举系旅游区“私自设立”,但很明显,这并非旅游区的一己之私,否则如何解释拦道多年同时交涉多年而无果。其实,景区拦道收费更深层次的问题还是源于旅游的“门票依赖”,类似的现象人们并不陌生,与多地曾经热衷的“围城收费”如出一辙,都是公共资源利益化、地方旅游收益门票化的直线思维。景区拦道收费有形障碍的背后,更有地方利益的壁垒凌驾于法律之上,很难排除地方保护的嫌疑。

  拦截省道充当景区收费关卡,违法之举固然需要严查重办,撤卡自纠,但根本上恐怕还是如何使地方摒弃直线的利益思维。自然资源景区化、景区收费化,其实是并不先进的取利模式,不但使得自然资源被圈养,牺牲了资源的公共属性,如所拦省道景区是国家森林公园,是典型自然生态资源,在当前生态优先、全民共享的理念下,一味地当成景区开发营运,并不合时宜,相类似的许多国家森林公园都是免费开放的。

  此外,最大程度消除旅游资源分享的障碍,更能促进旅游消费的全面增长,最典型的莫过于杭州西湖。西湖免费开放前,杭州一年的旅游总收入是549亿元,而2012年免费开放当年达到1191亿元。所以,旅游之于地方并不只是吃蛋糕,更重要的是如何做大蛋糕,以及合理的分蛋糕。

  国家森林公园不收费,并不等于景区没有经济功能,恰恰相反,景区免费会带来更大的客流量,衍生出更多关联的消费与服务,所不同的是成果被更多的市场主体分享,而非景区狭隘的小集体,地方则可以通过消费税收的流转获益。无论是顺应市民关切,还景于民、予人便利,还是算好旅游发展的长远账,当地都可实行景区免费、撤卡还路,关键是不能被小利益团体所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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