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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嫁给公公”,呈现的不仅是人性丑陋一面
时间:2018-01-22 13:20:05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郭元鹏 
       儿媳离婚后嫁给公公,舅母和外甥结婚……如此有悖伦理的婚姻,就发生在长沙市开福区,且不止一起。长沙市开福区纪委一位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证实,“女子离婚后与前公公结婚、舅母嫁给外甥”等浏阳河街道拆迁片区发生的怪像属实。日前,开福区纪委披露了40多户家庭涉嫌非正常离结婚套取拆迁补偿款的事实。(1月20日《封面新闻》)

  为了套取拆迁补偿款,“儿媳嫁给了公公”,“舅母嫁给了外甥”。当然,这不是真正的婚姻,而是为了利益弄虚作假。

  “儿媳嫁给公公”,这种式样的利益获取,暴露了人性丑陋一面。这种情况放在以往,那会受到万人唾弃,那会十分无地自容。而如今不然了,人们信奉的是“有钱才是硬道理”,“最丢人的事是没有钱”,这种现象把“笑贫不笑娼”演绎的淋漓尽致。不仅其他邻居不会笑话,就连自己也感到理所当然。

  从法律层面说,其实“儿媳嫁给公公”是没有任何毛病的,“舅母嫁给外甥”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法律没有禁止条文,也不属于“近亲结婚”范畴。“儿媳嫁给公公”可以,“舅母嫁给外甥”也可以,但是套取拆迁补偿款却不可以。

  “儿媳嫁给公公”之类的现象,呈现的不仅是人性丑陋一面,还有其他社会问题,这个社会问题在整个社会都存在共性,因为这种现象不是长沙一个地方特有的,而是全国现象,尤其是在城乡一体大建设、大开发的时代。

  其一,暴露了婚姻管理漏洞。最近这几年,为了利益假离婚的现象很多,为了让孩子到城市上学“与父亲结婚”的,为了购买二套房避税“与丈夫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显然存在管理漏洞。就像这些“嫁给公公”的,“嫁给外甥”的,虽然法律没有禁止,问题是太不符合伦理,不符合伦理的婚姻登记能否限制?

  其二,暴露了基层干部乱象。其实,“儿媳嫁给公公”的虚假婚姻,当地基层干部都知道,也知道是弄虚作假,只是碍于情面,害怕得罪人,而不闻不问了。基层干部需要谨小慎微的为百姓服务,但是不能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这就是不作为、乱作为,理应被追责。

  其三,暴露了拆迁补偿不公。拆迁工作不好做,纵然原因是复杂的,但是有一点是共性的,那就是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现象。喜欢闹事的能多领钱,成为钉子户的可以多给钱,会弄虚作假的也能获取利益。这对于那些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公民来说自然不公平。大家都这样做了,谁还不赶快“嫁给公公”去赚钱?

  “儿媳嫁给公公”可以,因为法律没有禁止,但是,套取拆迁款的行为不能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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