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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让不合理的医疗费坏了“新医改”
时间:2016-10-17 10:51:45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广东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10月16日中新网)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新医改,从一些已经完成新医改的地方来看,虽然力度较大,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此轮医改,大多采取“药品零差率”销售,适度提高医疗费用,改变以往“以药养医”的状况。表面上看,虽然原本虚高的药价有了一些下降,但患者的医疗费却有了大幅度增长,这一降一涨,民众看病费用有的甚至比之前反而高了。

  一些地方推行新医改后,虽然实行了药品“零差价”,但由于国家放开了药价,药品价格普遍有了上涨。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后,就算分文不加利润,药价也不会下降多少。但新医改后,患者的门诊费、检查费、治疗费、床位费等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一些医生为了从药品经销商、医疗器械商手中拿到更多的提成,还是乱开药、乱检查,病人的负担没有从根本上有所减轻。

  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出台《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十分及时,《方案》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比例,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样,可以有效地监督医疗机构的行为,缓解群众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医改之所以重要,最大原因还在于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医改是否能叫好又叫座,归根结底,还要看患者的负担到底有没有真正降下来。如果新医改把原本从虚高的药价上失去的利润,通过提高医疗费挣回来,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所谓“医改”没有切中要害,反而更容易被人钻空子,这样的医改只能会加剧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要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必须像广东省那样拿出具体的措施来。广东省明确,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年度销售金额占比达到50%以上等等。希望全国各地都能学一学广东的做法,不要让不合理的医疗费坏了“新医改”这个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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