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途径。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就此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这一指示将推动社会治安综治领域从“后置”变为“前置”,从“被动”转为“主动”,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近年来,各地政法综治部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确保社会和谐有序。但与此同时,我国仍然处于高风险社会,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易发多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复杂,一些新业态在兴起发展的同时,也给公共生活带来新风险。不论是传统的社会治安,还是食品药品安全,以及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而出现的新型犯罪,都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了挑战。比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能更加细致,有些事故就不会发生;多一些应急处置的预演和预案,有些损失或许就可以避免。大量案例提示人们,如果将原本“后置”的环节提到前面,将会减少很多风险。
未雨绸缪,有些地方已经走在前面。以征地拆迁为例,很多人的感觉是“天下第一难”,笔者近日在江西南昌却看到,这里的征地拆迁规模不小,总体进度却平稳有序。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有关部门在拆迁工作尚未启动时,就组织专门力量调研社情民意,做足风险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又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上海、吉林、湖北、深圳等地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实行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颇见成效。一系列社会治理成功经验表明:下好社会治理“先手棋”,防患于未然,平安就会越来越多。
实际上,当前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为下好社会治理“先手棋”提供了可能,为社会风险系数、群众安全感的“一降一升”提供了条件。以往,公安机关流传着一句话,“打击犯罪永远比不上犯罪的速度”。如今,随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健全,互联网技术的嵌入运用,一些过去“想到做不到”的事情逐渐变成了现实。比如,公安机关不仅可以借助视频监控系统精准定位犯罪嫌疑人,快速将其绳之以法,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大数据分析,科学预测违法犯罪的多发区域、高发类型等,有针对性地发出预警提示。又如,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情况,山东等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可疑资金和人员的监测和预警,避免群众财产安全蒙受损失。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实践证明,事发后的及时处置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主动出击,杜微慎防,应该成为今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各地政法综治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既要审时度势,精准把握新形势下各种风险,又要改革创新,丰富完善风险防范、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如今很多地方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互联网+社会治理”渐成风气,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加强智能开发、深度应用,拿出更多的科技“杀手锏”,使其对社会乱象的判断力、威慑力越来越强。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在社会治理这项系统工程中,预测预警预防机制相当于风险的“瞭望塔”。对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越精确及时,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动性就会越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将随之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