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环保部:政府部门不得经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企业
时间:2016-08-12 12:19:50  来源:央广网  作者:杜希萌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环保部最近发出了通知,要求政府部门不得经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企业。

  从去年开始,有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屡被曝光。为此,去年6月,环保部联合交通部、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部分检验机构确实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和检验人员技术操作不规范突出的问题。

  此次,环保部、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同时明确,各地应推进在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规范化联网,具体来说,省级环保部门对于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不再进行委托,对机构数量和布局也不再进行控制。地市级的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申请联网环保部门进行批准后,应公开已联网的检验机构名单。

  在机动车环保监管总体层面,通知也给出了全国环保信息联网的时间表。具体来说,今年年底前,各排放检验机构应与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2017年底前,要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的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