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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监控”折射错位的家长意识
时间:2016-05-24 14:23:05  来源:南方网  作者:斯涵涵 

    因为自己长期出差,无法照看家中的女儿,两个月前,家住西昌市长安中路的张兵在家中客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一是可以防盗贼;二是可实时关注孩子动态,如按时回家没有,确保孩子安全。”然而,这在家里却引发了冲突。女儿张玲以隐私被侵犯为由,负气离家出走一周,至今仍未回家。(5月23日《成都商报》)

  脚步日渐匆忙,房屋乏人留守看管,为防盗贼,家中安装监控摄像头也呈现日益普及之势,但父亲此举还为了“实时关注孩子动态”,看似一举两得,其实是弄错了监控摄像头的“方向”。

  据悉,张玲父母离异,父亲长期出差,因“无法照看家中的女儿”才使用了这一妙招。“确保孩子安全” 主导这一切,却自始至终没有想到征询一下女儿的意见,也从未告知女儿。即便女儿负气离家出走,父亲依然坚持己见,也就是说监控摄像头或将继续、长期存在。

  “家装监控”折射错位的家长意识。长期以来,家长制就是一个傲慢的威权存在。在这样的家长眼里,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是被管理、被约束的对象,毫无尊重,隐私可言。的确,孩子尚未成年,缺少母亲呵护,父亲更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关爱,但即使是一家人,家庭成员间都会有各自的隐私和秘密,也需要独立的空间,遑论一个17岁的少女?

  对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说,性意识逐步显现,个体意识、权益意识逐渐增强,想到在家里连洗完澡穿个内衣或换个衣服都可能被人看到,那种时刻被监视的感觉恐怕如鲠在喉。常言道,家是温馨的港湾,是身心休憩、放松之所,现在自己的一举一动却无时不在监控范围之内,防贼的监控摄像头也看着自己,那种不便、被动、愤怒所构成强烈的冒犯感和不被尊重可想而知。显然,这样的做法涉嫌侵犯隐私权,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依据相关法规,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未成年人一样享有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利,但常见的情形是,“为了孩子好”的大旗下、不征求孩子意见,不尊重孩子,漠视孩子权益,大包大揽,一切由自己说了算,轻则而言,是不懂得如何真正关心爱护孩子,没有厘清家长的义务和责任;重则而言,是无视法规,侵害了孩子的隐私权。

  “家装监控”貌似家长里短,其实是监护权与隐私权的冲突,是家长与孩子、服从与平等的观念交锋,不能小觑。目前,孩子为此离家出走,倘若因此节外生枝,造成其他伤害,届时恐怕悔之晚矣。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如何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家长,如何以身作则、尊重他人,平等待人,如何建立和谐健康的新型亲子关系、家庭关系,人际关系,我们的家长还要多多学习,不断进步。

  安装或拆除监控摄像头不难,但要清除那种烙在心里的的家长式“监控摄像头”,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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