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Samantha Anderson:亚太地区土地权利问题及妇女权益问题对中国的影响
时间:2015-06-25 15:46:04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Samantha Anderson 

cd20dc5942a1dc6bbf4a1f52cfbe1a79.jpg

Samantha Anderson: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城市及气候变化部门高级顾问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非常感谢组委会邀请我参加“第八届中国城市化国际峰会”,还要感谢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举办此次峰会,因为土地这一主题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我想跟大家谈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有关地区性妇女土地和财产权益的提案,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根据此项提案启动的研究计划。这一主题并不是我的专长,我主攻城市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公共参与,幸运的是,我得到了中国办事处和曼谷区域中心同事的大力支持,他们一直致力于这个问题的研究。

  我们都知道拥有土地的重要性,因为土地不仅仅能够提供经济来源以及住所——尽管这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它能对人们的归属感、身份和地域产生影响,这些才是决定村落和家庭中谁拥有决策权的重要因素。这也是为什么平等拥有土地的权利,对于人类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举例来说,2007年一项研究显示,在印度的克拉拉村,没有财产的妇女比拥有住宅和土地的妇女更容易遭受身体、心理伤害和家暴;也有研究显示,拥有土地的妇女在家中更有发言权,土地是比教育更重要的一个因素;还有调查显示,拥有土地的妇女在家中的地位较高,这样的家庭中孩子们不太会受到营养不良的影响,他们也会接受更好的教育。

  亚洲妇女拥有土地的比例相对全球比较落后,平均只有10.7%,全球这一比例达到了20%。在11个南亚和东南亚国家进行的调查中显示,女性对农业土地的占有率从4.6%到27.4%不等,其中孟加拉国是4.6%,泰国达到了27.4%。这一数据来自2010年建立的粮食和农业数据库,但是这个数据库中有重大的研究缺口,中国的数字并不在其中,这也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决定启动亚太地区妇女土地拥有权研究的原因之一,该研究是2014—2017年保障妇女权益项目当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在这一方面的表现明显高于亚洲平均水平,第三次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78.6%的农村妇女拥有土地,这比农村男性占有土地率低9.4%,但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的亚洲国家表现较好。

  2014年,天津师范学院在5个省1200户家庭中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整体土地拥有率低于2010年,但男性和女性的土地占有率基本相似。女性土地占有率达62%,男性达73%,这一差距在20—50岁人群之间扩大到女性占58%,男性占81%。经合组织研究显示,88%的国家有法律规定“男女应有相同的土地拥有权”,实际则难以达到这个程度,只有9%的国家做到了这一点。中国也有同样的法律要求,但实际上女性对土地的拥有率依然低于男性,有迹象显示,这一情况可能会加剧,尤其现在越来越多的土地已被城市化,女性是得不到土地补偿的。中国现在正处于土地承包注册登记权的试点阶段,因此将平等的土地拥有权考虑在内是十分重要的。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进行研究,其中包括印尼。我们和中国法学会合作,在上周举行了一场研讨会,参会专家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曼谷区域中心驻越南代表处、中央党校、天津师范大学,以及其他22个研究和政府机构,其中也包括国土资源部。该研讨会是为了启动一项新的议案,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召开的。这些问题包括以下方面,如中国社会是如何理解土地权的,女性拥有土地和没有土地的社会经济影响是什么,女性婚姻状况对其权益有何影响;女性拥有土地权的地区性差异如何,现有法律法规框架是什么,能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妇女的土地权,司法系统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土地权受侵犯的女性维权;对于女性和土地的现有习惯、规则和理念是什么样的,它们如何能够影响土地权;地方层面的女性正式参与快速城市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如何影响女性的土地权;包括新登记系统在内的中央政府新政策,会对女性拥有土地权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区域性研究的初步结果显示,女性拥有土地权显然有法律障碍,这些障碍多是文化原因或法律执行力不够造成的。许多因素都会造成这一现状:女性并不了解其自身权益;其家庭向其灌输不要找麻烦的思想,使其受到压力;出现纠纷后,当地法院和官员也可能会偏袒男性,各类群体也会更加注重传统理念,而非法律法规。研讨会的结果将作为区域研究的一部分。

  中国法学会的一项评论中提到,女性正在丧失土地所有权,其婚姻状态的改变尤其会造成这种现象,已婚妇女会在自己家和国家都丧失土地承包权,而离婚和丧偶也会使妇女失去土地的所有权。中央党校的研究显示,不合法的规定和协定是普遍存在的。一些村庄的规定和协定是由村民大会起草的,由于农村妇女地位较低,或者嫁到外村的妇女被其他人当作局外人,她们是不允许投票的,所以她们的权利被忽视了。在村庄城镇化过程中,村民大会投票分配补偿款时,情况尤其如此。

  尽管要对法规政策进行修改,初步研究结果已经显示,赋予女性权利、使用现有法律维权非常重要。对女性家庭和官员进行教育,使他们了解女性的合法权利,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也是行之有效的。举例来说,中央党校的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在河南进行了一项试点项目,他们让村民了解法律,并且了解妇女参与村民大会的权利,当地有很多歧视妇女色彩的政策都得到了修改,而新的政策提倡男女平等。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同中国法学会和其他机构合作的研究将于明年启动,我们欢迎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所有对这一重要话题感兴趣的研究人士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我很期待峰会接下来的内容,也想听到更多关于土地使用和城市化的好的实践做法,谢谢大家!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