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毅敏:美国阿尔法环境技术咨询公司总裁、 Ellis & Associates, Inc.公司总工程师兼环境部经理
国内时常有这样的新闻出现:宝马车在加油站加完油却无法启动,强制启动导致引擎报废;靠近加油站的村庄,村民从水井中打出来的水表面浮有一层油,水可以点燃……事实往往是这样的:宝马车加油后无法启动,并不是汽车质量的问题,也不是加油站油品的问题,而是因为加油站的油罐破损,进了地下水;村民从水井中打出来的水可以点燃,也是因为附近加油站的油罐破损,漏出的油随着地下水流到了水井里。
地下水污染与土壤污染不同,地下水是流动的,土壤则是固定的。如果地下水污染久不治理,污染带就会越来越宽、越来越深,污染对生态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会越来越严重。所谓水溶万物,把污染物从地下水中治理干净是一个相当困难的物理、化学及生物的过程。因此从长远角度看,做好污染的预防监测十分重要。特别是一旦发生污染泄漏,如何在短时间内把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这一点尤其重要。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的夫人胡青长期从事地下水修复工作,她曾指出,我们国家加油站的污染才是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中最大的问题。任何事情“有成必有破”,加油站油罐漏油是迟早的事,因而防患于未然尤为重要。以美国佛罗里达州为例,加油站安装设施时要通过层层测试,严格把关,在使用过程中还要定期检测并做出书面报告。政府对加油站也有定期检查及监督。但最初的储油罐是铁罐,佛州水位高,铁罐泡在水里很容易被腐蚀,出现漏洞。2005年以后,佛州出台新规定,要求所有加油站在2010年前必须更换成双壁油罐,外壁破损后里面还有一层内壁,这就是从预防角度出发制定的一项加油站管理措施。
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加油站每天都要对所有的油罐进行测试(现在大多使用电子监控系统),看油罐底部是否有水。这一纪录及其它定期检测记录,以及每天买入及卖出的油量记录,都要在加油站长期保存以备政府的定期核查。一旦检测显示漏油了,业主一定要在24小时内申报并启动紧急应对措施,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紧急应对措施往往包括立即停止使用破损的油罐或管线,并且在把破损的油罐或管线从地下挖出的同时把污染尽可能清理干净等。这时油品刚漏,污染仅限于附近的一块地方。只要把这一块挖掉,再做一些简单的地下水处理,污染就基本控制住了。业主以及他的保险公司也乐意这样做,因为这样做花费较少。如果等一段时间再治理,污染扩散了,治理需要付出的成本往往会高出很多。
美国大幅度的治理环境污染是从1970年颁布“清洁空气法”和1972年颁布“清洁水法”开始的。四十多年间,美国在污染治理,特别是加油站污染的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也是我们国家可以用来比较、借鉴,甚至直接“拿来”的。
佛罗里达州在汽油类污染的治理方面就有很多“明智之举”值得国内借鉴。最初制定的项目叫“Early Detection Incentive Program”(EDI),规定拥有地下油罐的业主或个人,只要怀疑场地被污染了,并且在1986年6月30日至1988年12月31日之间向州政府申报,场地污染清理的一切费用将由州政府承担——个体不必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个项目一共接到了大约一万个申报的场地。其中大约五千个场地是在截止日期前的两周内申报的。此后,佛州政府逐步下调政府的经济责任,制定了“Petroleum Liability Restoration Insurance Program”(PLRIP)项目(1988—1998),把政府在此项目中承担的每个场地的清理经费定为一百万美金封顶(针对1991年7月1日前上报的污染泄露),后逐步下调至三十万、十五万美金封顶。对于被油罐泄露污染的场地,如果没能进入任何国家资助的清理项目并且污染泄露的上报日是在1995年1月1日前,此场地可以进入“Petroleum Cleanup Participation Program”(PCPP)项目。此项目规定,每个场地清理的费用由政府(75%)和个体(25%)共同承担,清理经费以四十万美金封顶。然而如果个体的经济条件确实无法承担此项费用,政府则承担100%的经济责任。对于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买了污染场地的个体,佛州还制定了“Abandoned Tank Restoration Program”(ATRP)及“Innocent Victim Petroleum Storage System Restoration Program”(IVPSSRP)项目,由政府承担这些场地清理的全部费用。对于1998年12月31日后发生的汽油类污染泄露,州政府则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些“新污染场地”的清理在政府监督下由个体及其保险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此外,佛州政府还不时颁发特殊激励项目,例如在加油站更新油罐时,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用以评估旧油罐附近的土壤,并且将被污染的土壤挖出,做一个小面积的异位修复……
这些都是非常聪明的做法:最开始项目启动的时候不要求个人承担经济责任,后来增收加油税,每年约有2亿美元税收,这笔钱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汽油类污染场地的清理工作,相当于对整个产业做出了环保保证——只要有人加油,就有税收。这样一来,加油站污染清理的长期资金就解决了。清理的过程由政府监督,具体工作由工业界来做,这是一个“三赢”的过程:对政府来说,投入就可以产出;对工业界来说,接到项目就有了资金收入;对于业主来说,只要依法运作加油站,经济上承担的风险就可以降到最低。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良性、有效的环保大气候。
当然,美国的污染治理在这四十多年间走过很多弯路,也吸取了很多教训。例如采用何种机制把政府拨调的资金有效合理地使用,如何在政府资助的项目中激励公平的行内竞争杜绝不规范行为,如何实现政策透明及公共记录共享……从技术的角度,制定并改进场地评估的标准操作流程以及不断革新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这些都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才步入正轨。这也是国内可以用来参考借鉴、扬长避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