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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镇化不容胡来
时间:2013-03-28 10:18:46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蔡义鸿 
    从十八大报告,到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刚刚闭幕的两会,中央决策层已经很科学、系统地阐述了城镇化作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国家战略。
    城镇化(城市化)成为国家战略既是笔者所期盼的,更是中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所必须的,因此,城镇化自然也就成为十八大之后媒体和两会热议的话题,各行业、各领域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们各抒己见,尽管有很多很好的意见与观点,但也不乏雷人的观点与胡来的做派,笔者闻之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一是无聊的“城镇化”与“城市化”概念之争。有的还为此专门召开研讨会,实在是无聊至极,从语源学说,无论城市化、城镇化或都市化,都不是本土产品,都是 urbanization 一词的中译。正如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宋俊岭直言:“城镇化与城市化概念的首次激烈争论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二十五年过去了,同样的话题,同样的水平,还在争……怎么得了?怎么得了!”笔者以为,大家把精力花在这无聊的争议和所谓的学术研讨上,不如多花点时间去为农民工、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们做点实事。
    二是以人为本务虚的多务实的少。虽然以人为本的城市化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但处于“半城市化”的2.6亿农民工兄弟们所面对的孩子上学难、看病难、春运买票难、工资被拖欠等问题却长期存在。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直言:“我并未看到有什么更有效的解决方式,遗留下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这是个隐患。”这或许正是我们诸多市(县)长们热衷修建大广场和宽马路的必然结果吧,“以人为本”只是这些人挂在嘴上说说而已。
    三是土地财政成土地制度改革阻力。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根据地开展以“依靠贫下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路线的第一次土地革命;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第二次土地革命;1947年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如今,我国快速发展的城市化需要土地,有的政府以地生财、巧取豪夺就成为了常见的模式。只不过,近来随着房价的飙升,土地的争夺已经变得越来越疯狂,令人忧心。
    四是先污染后治理还有市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陈光荣说得好:“下河游泳的不仅是环保局长,还有咱们的市(县)长,不仅是市(县)长,还有‘一把手’之称的市(县)委书记。如果这些官员都能下河游泳了、都敢下河游泳了,相信当地的环境治理一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仅仅是一些地方经济发展过热的真实写照,他们共同忽略的事实是,生态环境并不总是可以恢复的,很多的生态环境一旦遭受破坏,就是不可逆的!
    五是城镇化率增长大放卫星。之前,笔者要找些关于各地城镇化率的新闻少之又少,在十八大之后,各地不仅争先恐后地发布城镇化率的新闻,有的还毫无依据地大放卫星曰:“××省、市、县在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 ××城镇化率增速全国第一”、“ ××今年力争城镇化率提高×个百分点”……
    诚然,中国的城镇化还面临老龄社会、交通拥堵、高房价……再也经不起胡乱折腾,所以说,中国的城镇化不容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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