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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施政 共享繁荣
时间:2010-02-26 09:21:53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秦小东  

惠民施政  共享繁荣 

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为政、施政的亲民、惠民。无论是胡锦涛主席时刻强调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还是温家宝总理温文儒雅的亲民形象与工作作风,莫不如此。我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时期,这个阶段社会结构急剧变化,各种冲突与矛盾突显。为政者以“和谐社会”倡而导之,正是充分认识到社会的阶段性特点。民生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改革开放前期,中国经历了一个快速致富期。有的人先富了起来,更多的人却没能迎头赶上。如今,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区域战略的转移、惠民政策的实施,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开放繁荣成果。尤其是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刚刚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另外,在城市之中,公民社会逐渐成型。更多关乎国计民生的决策不得不直面民意,公民成为健全社会机制、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这一点,在当前的社会热点诸如拆迁、房价等问题上可见一斑。

城乡统筹,户籍破冰,高层强调城市化

自李昌平向总理发出“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后,三农问题逐渐成为中国所面临的根本问题之一。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锁定“三农”。这几年的主题分别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2004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5年)、新农村建设(2006年)、发展现代农业(2007年)、加强农业基础建设(2008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2009年)。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1月31日发布,连续第七年锁定“三农”。与众不同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这表明三农问题已经不局限在农业、农民、农村内部解决。

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提出了“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二十字基本思路方针。文件全文约为12000字,分为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部分。新华社撰文分析称,今年一号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是其最大亮点”。

文件全文多处具有新意,如首次在文件名称中突出“城乡统筹概念”、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首次提出要在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首次提到“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概念等。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事实上,城乡统筹与城镇化正是中央近期一直在强调的内容。在去年12月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等要求;12月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政策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允许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要求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有条件的农村人口进城定居,加快小城镇建设,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局面,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

户籍改革开始在中小城市和城镇稳步试点。一些专家认为,户籍改革之后,还需要配套措施及时跟上,让农民获得城镇户口后,还要享受到城镇的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福利待遇。

“拆迁变法”,保障和谐城市化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引发无数社会问题的“拆迁”开始面临最根本的变革。以往的“拆迁”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方式方法的不合理,产生出许多不必要的社会冲突,导致钉子户、暴力抗拆等事件频发,唐福珍自焚等事件更是带来血的教训。

征求意见稿将传统的“拆迁”概念由“征收”和“搬迁”取而代之,十分有新意。征求意见稿规定,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征求意见稿规定,实施强制搬迁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征求意见稿对征收补偿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拆迁变法”召开过专家学者座谈会。而去年底,北京大学的五位法学教授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建议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该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拆迁条例》进行修改。此后,他们先后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的座谈会邀请。可以说,“拆迁变法”的顺利推进,是一次成功的民意表达的贡献。

防通胀,抑房价,稳定经济保增长

城市的居民,粗略地可划分为富人、穷人以及中间庞大的夹心层。对于最广大的穷人和夹心层,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他们心头难以割舍的祈望。这也是房价问题以及保障性住房问题之所以广受关注的根本原因。中国房地产市场不乏需求,加上去年房地产市场投资的活跃,城市中的房价一路高涨,广受争议。问题主要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这些地方房价涨幅过大。例如北京,去年1月份商品房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10787元,而到了11月份涨到了17810元,涨幅高达65.1%。有评论者无不担忧地喊道,房价过高使中产阶层正在被消灭?

自去年底以来,中央政府顺应民意,连续出台多项有效措施予以抑制。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要从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增大供给,平抑房价。此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文,提出5年以上普通住房转让时方准予免征营业税;国土资源部召开挂牌督办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新闻通气会。

事实上,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很多程度上得益于去年中央为“保八”而采取的调控措施。而在今年,“保八”成功后,如何防止这些措施持续刺激所带来的通胀危险,则成为决策者思考的问题。“保增长”的前提下,防止通货膨胀超预期上升可能成为我国面临的首要问题。去年,GDP增长8.7%,高达335353亿元。不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去年底均出现了上涨,去年12月分别同比上涨1.9%和1.7%。

分析普遍认为,今年经济增长的最大挑战就是防通胀。在对于2010年的中国经济预测中,社科院公布的一份报告认为,2010年GDP增长速度是10%左右,超过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的9.5%增长率。有专家指出,今年一季度我国气候恶劣,夏粮有可能出现歉收,这将直接导致未来农产品价格上涨,加剧通胀预期。CPI由负转正警醒我们高度关注物价走势。近来,央行频频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其中出人意料地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抑制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速,预防通胀超预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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