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住房发展: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时间:2019-09-19 16:36:34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陈月芹 

  住房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城镇住房制度、法规政策、供给模式、设计建设等均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向着住有所居的目标一步步迈进。

  筒子楼的记忆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城镇住房十分短缺。由于当时政府资金不足,新建住房需要一定时间,对现有住房的统筹安排成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彼时,城市里的许多人都住在瓦片平房里,缺少独立卫生间,公共厕所数量也很有限。

  数据显示,1950年,全国城市住房存量总面积只有4亿平方米,城市人口6169万,人均住房面积5.5平方米,住房条件十分简陋。但在低租金福利分配制度下,住房建设资金投入多、回收少,住房建设发展缓慢。到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约6.7平方米,仍有近一半城镇居民无房可住。

  筒子楼是那个时代的记忆。每个单间大约只有十几平方米,三代人挤在逼仄的房间里,生活和居住非常局促。这种砖混结构的楼房一般有三五层,每层都有狭长的楼道或简易的外走廊,楼道里常年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厕所的气味。

  据著名学者杨绛回忆,1977年她和丈夫钱钟书住在单位分配的筒子楼里,“南北二墙各裂出一条大缝”,当时的居住条件可从中窥见一斑。

  破冰之问:房子可否成为商品

  1978年10月20日上午,邓小平同志视察北京前三门新建的公寓住宅楼。据随行人员回忆,当时邓小平询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现场的同志没有人敢回答。但这一问却为此后的住房制度改革破了冰。

  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住房商品化的构想。随后,我国启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先后进行了鼓励个人和单位集资建房、公房出售、提租补贴等改革试点。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允许私人建房、买房和拥有自己的住房。1982年,试行公有住房的补贴出售。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会议,启动了“提租补贴”试点。1991年6月以后,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部署,采取分步提租、积极组织集资合作建房、新房新制度、发展住房金融业务等多种措施,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这一阶段,诸多实践纷纷迈出“第一步”。1979年10月15日,中国第一个商品住宅项目——广州“东湖新村”获得政府批准并开始动工。1980年1月8日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1985年4月,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南油集团85户“人才房”发放我国第一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988年4月,在宪法修订中“禁止土地出租”被改为“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随后《土地管理法》也做出了相应的修改。

  1990年,上海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住房信贷业务起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这些实践和政策的出台,为此后开展的住房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住房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199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在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房的同时,开始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城镇住房制度开始进行根本性改革。之后,我国逐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突破性进展,使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住房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不断释放,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商品住房逐步成为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主要渠道,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自此,中国住房制度迈入全新的时期。随后,城市土地出让全面实行招拍挂的制度逐步建立,城市土地稀缺性凸显。短期内诸多助推因素使中国房地产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其间我国住宅和房地产投资以及市场交易额,平均每年增幅都维持在两位数以上。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人口迅速增长,住房需求持续上升,商品住房价格不断上涨,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渐凸显。2008年,我国大规模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解决了大量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这“两个体系”;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调结构、转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70年住房发展砥砺前行,人民居住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断深化的住房制度改革,正在让百姓的安居梦照进现实。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