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修改药品管理法 加大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时间:2019-08-26 19:02: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梁晓辉 张素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共十二章155条,加大了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是中国时隔18年对药品管理法的一次全面修改。新的药品管理法分总则、药品研制和注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上市后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药品储备和供应、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十二章155条,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法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管理等各环节,加大了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新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修改前,这一处罚的额度是“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对于社会上关心的假药、劣药问题,新法也作出重新界定,明确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与修改前相比,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但新法明确,进口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照规定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药品注册证书。

  对于短缺药品问题,新法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并鼓励短缺药品的研制和生产,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新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必要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组织生产、价格干预和扩大进口等措施,保障药品供应。

  值得一提的是,药品管理法的修改,首次是作为修正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因为根据各方意见,在审议过程中拟修改的幅度较大,在常委会二审中改为修订草案。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