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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切实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
时间:2019-02-28 17:45:44  来源:发改委网站 

  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推动劳务输出脱贫的重要手段,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通进城落户制度通道、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底数不清、帮扶不够精准、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为进一步精准聚焦、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到 2020 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进城农村贫困人口需求最迫切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和住房等领域,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操作性,切实落实输入地人民政府帮扶责任,切实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切实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为进城农村贫困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提供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开辟更广阔空间,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全面覆盖,优先享有。以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为方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凭居住证在当地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贫困人口发展需求,瞄准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结合实际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采取差别化、精准化的落户政策和帮扶措施,并做好实施跟踪与动态监测。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层面统筹政策规划,强化指导和监督考核,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输入地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帮扶主体责任,并充分尊重进城贫困人口自主定居落户意愿。强化统筹,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以及户籍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推动地方完善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

  二、夯实就业基础

  (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进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等农村贫困人口持身份证,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失业登记的进城农村贫困人口加强跟踪服务。为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入实施就业扶贫和技能脱贫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的培训投入,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技工院校等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企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切实组织好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优先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参与培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鼓励进城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教育公平

  (五)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加大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力度。强化义务教育控辍 - 4 - 保学联控联保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输入地人民政府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程序和证明要求,确保贫困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贫困人口入学实施优先保障。(教育部牵头负责)(六)健全教育资助帮扶体系。落实进城农村贫困人口随迁子女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等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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