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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暂停审批填海造地项目
时间:2018-08-17 18:50:1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白波 

  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到2020年,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全市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近日,天津市公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暂停审批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用海项目,同时加强规划,引导海洋产业科学布局、高质量发展。

  填海27850公顷空置69%

  这份方案的出台有着直接的背景。方案公布前几天,国家海洋督查组向天津市政府进行了围填海专项督查反馈,认为天津海洋工作存在严管严控围填海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围填海项目审批监管不到位、近岸海域陆源污染严重等问题。特别是总计27850公顷的填海规模中19202公顷为空置面积,空置率达69%,不但严重超出渤海资源环境承载力,还造成巨大浪费。

  根据方案,天津将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坚决禁止填海造地,包括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并暂停审批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

  按照国家海洋督查组的反馈,天津市辖区内现有大陆自然岸线长度仅7.75千米,占岸线总长度的5.06%。未来,天津将严禁在现有自然岸线进行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属性的开发建设,加大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修复试点,推进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其中,临港经济区将实施4.2公里人工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海河入海口将实施公众亲水岸线工程。

  天津还将建立海洋生态红线管理体系,2020年海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占天津市管辖海域总面积的比例将不低于30%的国家要求。

  构建蓝色产业发展带

  在严禁填海造地的同时,方案也对天津海洋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天津将按照“北旅游、中航运、南重工”的格局加快构建蓝色产业发展带,积极争取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并支持临港经济区化工区和大港石油化工区进行提升改造。

  何谓“蓝色产业发展带”?根据2017年公布的《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蓝色产业发展带包括了如下内涵:沿海城镇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要素高度集聚,生态环境良好,安全更加保障。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方案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家去产能工作部署,严防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位于滨海新区东南部的南港工业区将在此轮天津海洋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重大石化项目将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围绕发电、海水淡化、工业制盐、海水化学品提取等项目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天津石化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天津还将从强化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建设污染源总氮、总磷自动监测系统,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实施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加强对近岸海域陆源污染的控制。

  专家解读

  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所长 李春成

  《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等一系列大力度措施,虽属亡羊补牢,但仍可以说是非常紧迫、非常重要之举,不仅对天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十分必要,而且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乃至环渤海湾区未来创新发展是否留有足够环境容量、足够发展空间载体。

  首先,与国内其他沿海地区相比,天津以及环渤海湾地区开发程度高,港口密布,重化工业比重高,人口密度大,被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和华北平原所环抱,是东北、华北、西北和华东部分地区的主要出海口,向渤海排污量大。长期以来,渤海一直在严重超负荷运转,大大超过其对环境承载力正常水平,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出现。

  其次,渤海为内海,浅海滩涂面积大,年均降雨量小,加之与外海交换缓慢,导致渤海对环境污染的自净能力、对生态失衡的自我修复能力较弱。

  其三,渤海湾地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利益主体多,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复杂,协同发展难度大,统一的规划和管控力度弱。

  因此,作为直辖市和首都北京重要的出海口,天津需要进一步增强并担当起保护海洋环境的历史责任,把保护放在开发之前,发挥海洋科技创新的优势,加强京津冀协同与合作,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把渤海环境保护作为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的大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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