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公布 这些材料将永久保存
时间:2018-01-11 15:20:13  来源:新华网  作者:韩家慧 

    为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近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按照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根据相应的管理规范,进行收集归档管理保存。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办法要求村级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

  根据《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村党组织委员会等会议记录,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村党员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有关材料,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要求永久保存。村干部的招聘、录用、定级、调配、人员任免、离退、调动介绍信存根、工资表,农业村级协管员的聘书、合同或协议等材料要求永久保存。本村关于年终分配方案、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村干部、职工工资单及年终收益分配审批表、归户结算表等材料要求永久保存。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工程建设图纸、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分别要求永久或长期保存。各类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要求保存30年。反映村容、厂貌、市政项目建设等照片要求永久保存。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