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信部发布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时间:2018-01-10 12:05: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梁倩 

  工信部8日发布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18年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继续做好产能置换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要继续执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区由等量置换调整为减量置换。

  对于被置换的落后产能,实施办法规定,钢铁“新项目备案前必须公告置换方案,新项目投产前必须拆除置换设备”,包括新项目不得点火投产、试生产。水泥、平板玻璃则需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

  工信部原材料司钢铁处处长徐文立表示,此次实施办法的目的是理清过剩产业产能置换的范围。“目前在钢铁产能置换方面存在着置换范围不清晰、一些地方打擦边球的现象;同时,没有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的比例要求。普钢、特钢的产能转换问题,部分企业以新上特钢、电炉产能为由通过折算新增产能。”

  有关人士也指出,除钢铁存在打擦边球现象外,水泥熟料项目建设也存在“批小建大”现象,因此,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同时,为避免水泥熟料产能推算时出现混淆旋转窑内径与外径问题,实施办法从严要求按旋转窑外径计。

  “违规新增产能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但有些地方政府也宁愿为这些企业背书,这也是危险最大的部分。”徐文立说,对此,实施办法提出对存在重复置换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方案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