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云南省大理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时间:2015-02-09 20:50:16  来源:城市化网 

  大理市地处云贵高原上的洱海平原,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面积1815平方公里。2013年户籍人口61.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1.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6.1%。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城乡统筹、富民强市为主题,以加快推进城镇有序扩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人文素质提升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化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资源要素向城镇聚集。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1%;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

  ——城市生活和谐宜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户籍一元化管理制度,允许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

  2.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继续保留转户进城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参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分红权等五项权益,同时享有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劳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五项保障权益。

  3.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共同合理分担城镇化成本机制。每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10—12万元。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和奖补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设立专门的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和城镇化投资基金,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金融工作推进机制、农村金融扶持激励机制、农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农村融资担保机制、农村金融配套政策支撑机制。

  3.建立多元化融资模式。探索建立政府统一监管的民间投融资体系,引导各类市场化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机制

  1.创新城市管理机制体制。建立政府主导,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机制。

  2.推进镇改办、村改居工作,合理调整行政区划。

  3.建设智慧城市。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信息共享。

  (四)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整合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2.探索生态治理保护新机制。完善稀缺资源保护和有偿使用制度,对环洱海湿地、公益林按等级实施补偿。建立资源管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对城乡污水处理、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进行补偿。采取“农户清扫保洁,村组收集清运,乡镇中转站压缩转运,市级无害化处理”的有偿清运处理模式;对建筑垃圾实行特许经营的方式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

  3.探索完善洱海保护治理模式。建立以洱海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为龙头,乡镇为责任主体的管理模式。

  4.探索城镇上山模式。建设特色浓郁的高品质的海东山地新城,积极探索适合山地城镇特点的差异化土地政策。

  5.探索自然资源和产权管理新机制。成立不动产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编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统筹。制定农转城户籍转变和迁移落户、医保、就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三)强化整体联动。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密切协作、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财政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工作。调整资金投入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社会资金多方参与,共同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融资格局。

  (五)严格考核奖惩。分解量化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