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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高31层却卖出33层,“空气房”何以能横空出“卖”
时间:2019-11-18 12:42:4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马涤明 
       据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云南昆明的高女士遇到闹心事,她2017年在龙湖半山楼盘内部认购了一套位于33层的房屋,但发现近期封顶的楼房只有31层。她为这套不存在的“空气房”维权至今,房款和房屋都无着落。目前,这个楼盘共有190余套违规预售房产生纠纷。

       一个楼盘只有31层,消费者却买到了“33层”的房子,这比传说中的“空中楼阁”更玄乎,空中楼阁毕竟还有个影子、“意表出云霞”,而“33层楼房”则全是空气,玄幻小说也不敢这么写。

       媒体介入后,昆明市住建局已将涉事楼盘780套房源全部锁定,停止网签备案,并要求企业妥善处理196户涉及的问题。开发商制定提交了初步处置方案:“空气房”业主可更换同户型房源,也可选择退款。处理方式还算合理,然而,这种“空气房”当初为何能卖到消费者手中?商品房违规预收甚至欺诈式售房是如何逃避监管的?消费者买房为何不查“五证齐全”?这些问题都值得反思。

       报道说,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卖房,但未批先售行为屡禁不绝,消费者维权困难,深陷钱房两空的境地。而这个问题,靠开发商自律显然不现实,一是消费者应谨慎,对“五证”不全的楼盘要多画些问号;二是行政监管应多些主动作为,如专家所言,监管部门要走进市场,深入问题最突出、消费者利益受侵害最严重的一些领域,精准监管和执法。

       虽说行政监管不是万能的,但严格执法应该形成常态。如果无法做到事前全覆盖性防控,事中、事后以严厉处罚治理违规售房问题,让欺诈售房无利可图并付出代价,无良开发商很难长记性。

       当然,如果违规销售行为的操作比较“暗箱”,监管上也难免会出现力有不逮之困。住建部门表示,内部认购通常发生在资金运转困难或烂尾重组的楼盘,在执法中如果处罚过重、罚款过多,容易导致企业资金链再次断裂,更加损害购房者的权益。所谓“内部认购”,多是熟人推荐,开发商不做广告,更不会去备案,实际上几乎完全脱离于行政监管之外。而正因为一些消费者对违规售房不设防而轻易入套,才让无良开发商的欺诈屡屡得手。

       面对买房人受骗的情况,当然要谴责开发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注意监管不力问题,但事实上,对欺诈售房骗局最有破解力的还是消费者自身。现在,合法合规、经过行政审批程序的预售楼盘,相关部门官网上都能查得到;而网上查不到,开发商也拿不出预售许可证的楼盘,风险极大,消费者预购这种楼盘往往是等于自探陷阱。

       这种建楼31层却能卖出33层“空气房”的事件,通常只有在政府官网信息、开发商必备的相关手续以及某些基本常识均被忽略的情况下,才可能成为现实。其中的教训,消费者亦应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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