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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达50%,半椟半珠得治!
时间:2018-11-01 09:33:3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蒋 萌 
       背景:黑龙江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回迁户反映称,他们的回迁房部分房屋公摊面积超级大,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的回迁房,使用面积只有54平方米。由于回迁协议约定的面积和实际建设面积有较大出入,不少回迁户还被要求补缴房款才能入住。

       新京报发表肖隆平的观点:自1998年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以来,由购房者分摊购买公摊面积,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备受争议。而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普遍缺乏对公摊面积的认知,公摊面积不断被推高。一些楼盘公摊面积的比率超过了30%,部分甚至达到了50%以上(即公摊系数超过2.0)。而此次曝出的哈尔滨东直家园,公摊系数也超过了2.0,这显然又一次挑战了公众的认知。公摊面积的不断推高,无非是开发商想从中谋取到更多的利润。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今年7月下旬,武汉多名业主维权,抗议某楼盘开发商在公摊问题上玩猫腻。该楼盘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精装修标准是2500元/平方米,公摊比例为28%,仅装修这块开发商即可每套多收近9万元。如果再算上购房款,购房者为公摊面积支付的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对于公摊面积近年来不同媒体也多有介入曝光,如何规范公摊面积的计算和上限也一直是民众关心的话题。但一些开发商一再罔顾购房者利益诉求的事实证明,有关部门不能对此问题再放任不管,而应该对公摊面积有个明确的说法。对于这类严重违反规则的开发商也应该启动追责程序,做出惩戒,还购房者以公道。

       小蒋随想:商品房的公摊面积,一般包括楼道、电梯间、设备间、刚进楼的大厅等,甚至楼体外墙的厚度都算在内。这些面积虽然在名义上被业主共用,但说到底,没法用于私人起居,所以买房人都倾向于公摊面积越小越好。但开发商不这么想,有自己的利益算盘。为了显得高大上,房子的公用大厅、走廊被建的宽敞,装修豪华,这些隐性成本都要由买房人买单。更重要的是,公摊面积怎么建、怎么算,购房者一没发言权、二是两眼一抹黑,给人一种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的感觉。算法有没有猫腻,公摊面积的精装修费用有无“虚报”,购房者只能哀叹“天知道”。开发商从中赚了多少,更是“商业机密”。理论上,购房人可以用脚投票,选公摊面积小、使用面积大的房子。问题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在公摊面积上算计购房人成了许多开发商的共同爱好,导致“矮子里面拔将军”,谁也好不到哪里去。本例中,回迁户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老房子早被拆了,谈何博弈?回迁房一半面积“被公摊”,还得补缴不菲房款,有没有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凉与愤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恰恰是,在公摊面积的上限、公摊面积与使用面积“同价不同质”上,缺乏相应规范。从“椟珠同价”发展到“半椟半珠”,住建部门不能作壁上观。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公摊”的,规范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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