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票价因人而异有歧视之嫌
时间:2018-09-29 12:34:3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冯海宁 
       本来是想通过旅游放松身心,缓解工作带来的压力,谁知被气了一路。”近期从广西旅游回来的罗小姐说,当地很多景区的票价都分本地人和外地人,同样一张门票,却花了很多“冤枉钱”。另外,今年江西10个5A级旅游景区全年只对落地昌北机场的国际游客提供免票优惠(9月27日《法制日报》)。

  按理说,景区门票只能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实行优惠,对其他游客应当一视同仁。但现实情况是,有的景区只给本地人门票优惠,有的景区只对自己圈定的外地游客优惠票价,有的景区只对外国人免费,还有的景区只对某个姓氏的游客免票等等。

  不少景区票价因人而异,是有各种特殊考虑。比如,江西10个5A景区对外国人免费,是因为入境旅游是江西省旅游发展的短板,所以通过免门票来弥补旅游短板。而某些景区是为了吸引外地游客,就采取了价格优惠措施。至于景区只对某一姓氏的游客免票的做法,则是一种商业炒作,即通过吸引眼球来吸引游客。对于因人而异的票价,即便景区都有充分理由,但笔者以为,我们都不该容忍。从景区属性说,绝大多数景区都是国有景区,具有公共属性,公众有权享受公平的票价。如果景区管理者搞双重价格,等于是随意拿公共资源换取某些商业利益,这不仅会损害景区公共形象,而且会影响旅游业形象。

  从法律层面说,价格歧视涉嫌违法。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我国反垄断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也明确禁止价格歧视。原国家计委制定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中更是明确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所以,对于景区票价因人而异,从游客到消协再到监管部门,都可以大声说“不”。然而遗憾的是,景区价格歧视比较常见,但游客依法维权的案例屈指可数,有游客为此起诉景区却没有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一些部门没有主动查处景区票价歧视,相关规定停留于纸上。

  今年以来,在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推动下,大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调,不过,景区门票价格歧视现象并没有得到解决,这多少会影响到景区门票降价的惠民效果。因此,有关方面在促进景区门票降价的同时,也要着力解决门票价格不公现象,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更有获得感而少受气。

  解决景区票价因人而异,法律规定是最有力的武器。期待更多游客对存在票价歧视的景区依法采取维权行动,或投诉或起诉。同时,价格等主管部门也要主动对门票歧视进行查处,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另外,各级消协可以积极发声,各级司法机关也要以法律为准绳,为游客维权主持公道。

  更重要的是,要及时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虽然现行旅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景区价格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却对价格歧视没有明确禁止。虽然法律规定景区调价要召开价格听证会,但是对听证代表分布规定得不详细,造成某些地方听证会只有本地人参加,结果就不利于外地游客。任何一个消费市场,都应该价格公平透明,拒绝歧视,因为这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而且也关乎市场整体利益。所以,对于任何一种价格歧视行为,我们都不应该容忍,而是要敢于说“不”。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