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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为何试点四年惨遭冷遇?
时间:2018-08-10 16:03:34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张 平 
       我们离“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距离正在缩短。8月8日,银保监会表示,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进一步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所谓,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被称为以房养老保险。就是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定的保险金。而当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可以将房屋进行抵押,抵押房产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目前,中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而“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是绕不开的话题。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增老年人口首次超过100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7.3%。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

       对此,有专家认为,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的市场动力及其意义。随着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老人数量持续增加等,这些因素都将支撑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兴起。

       实际上,早在2014年6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2年。而到期后,又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还将试点范围扩大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省等部分地级市。

       同样,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反向抵押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并提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反向抵押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等。

       尽管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之下,但“以房养老”保险的局面还没有多大进展。截止今年6月,有多家保险机构获得试点资格,但开展业务的仅幸福人寿一家,且完成承保手续的不足百户。

       显然,“以房养老”保险俨然成为了“小众化”产品,并没有被老年人所广泛认可,这究竟是为何呢?我们归纳为四个原因:

       第一,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房产作为家庭重要财产要留给子孙后辈。老年人通常不会轻易出售或抵押来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老年人更愿意相信“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方式,把房产留给子女,由子女来给自己养老。

       第二,在房价不断攀升的经济背景下,老年人更愿意相信自己的房价会一直涨下去,但是金融机构却出于风险因素,对老年人房产的评估往往低于市场交易价,这也会影响到老年人的投保热情。

       第三,由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因此供给能力和意愿不足这也是以房养老试点效果不理想,至今“养老保险”市场无法发展起来。

       第四,“以房养老”保险要在房价长期平稳之时推出。现在由于“以房养老保险”条款设计过于复杂,很多老人根本看不懂,搞不清楚若干年之后房子的归属。

       且目前房地产还面临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变故,如房地产税等会不会开征,什么时候开征,这都会有影响。此外,以房养老保险的中间各环节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缺失,对于投保人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保障还没有出台相应措施。

       那么,要激活以房养老保险市场,我们又究竟怎么做呢?首先,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完善,消除老年人的顾虑。先是将以房养老的服务模式标准化和精细化,提高其可信度;然后,要建立第三方监督体系,保障交易过程公平合理。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信誉背书体系,有力保障老年人和保险机构的相关权益。

       再者,普及养老保险知识很有必要。为了更好地激发“以房养老”的市场潜力,需要进行高质量的知识普及和教育,这样既可以让老年人充分了解“养老保险”的作用,也能够避免不法分子借“以房养老”的幌子对老年人进行金融诈骗。

       最后,以房养老保险的设计要与房价的波动趋势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双方风险共担机制。同时,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多是中低收入群体或失独家庭。所以,从这些群体切入进行推广可能会更合适一些。

       “以房养老”保险将要全国推广,但是多数老年人回应并不积极。其实,“以房养老”乃是“基础养老”的一个补充,旨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所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机制、对老年人口普及教育、设计好合理的养老保险条款,以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关乎“以房养老”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因素。只要老年人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就会有更多中低收入老年人参与到“以房养老”保险体系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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