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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垃圾短信举报人是一种技术作恶
时间:2018-06-22 10:44:04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秀荣 

    近日,成都周先生称,自年初开始,自己就收不到银行的通知短信,以及一些软件的验证码短信。辗转找到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后,他被告知:因多次向12321举报垃圾短信,他的手机号被拉入黑名单,若要解封,需要保证不再举报。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主任郝智超表示,用户收不到服务类短信可能有多重原因,如果有“黑名单”出现,“这是错上加错,是极不负责的表现”。(6月20日央视新闻)

    这些年,垃圾短信泛滥已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生活、运营商形象乃至社会稳定,比如一些居心叵测者利用短信传播谣言、黄色信息,进行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同时,该管理规定赋予了用户一项权利:可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向12321举报受理中心举报垃圾短信。

    然而,当周先生多次向12321举报垃圾短信后,他的手机号被拉入黑名单,连银行通知短信及一些软件的验证码短信都收不到。若要解封,需要保证不再举报。这到底是怎样一种神逻辑?用户向12321举报后,相关端口只应停止发送商业性短信,即为用户屏蔽垃圾短信的发送端口,而不能包含银行通知、软件验证码等生产服务类短信。这种扩大化屏蔽很难说不是一种变相的打击报复,颇有一些威胁举报人的味道。

    举报垃圾短信却被“拉黑”,需要得到监管部门的彻查处理。这种做法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示范”。用户举报垃圾短信不仅是在维护自身权利,也是在维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权威与尊严,也对在切实履行公民社会责任。当电信运营商、短信服务商可以或明或暗地通过“拉黑”的方式,对举报垃圾短信的用户予以打击报复,谁还敢和垃圾短信叫板?遏制让全社会为之头痛的垃圾短信又能取得多大成效?

    有人分析,举报垃圾短信被“拉黑”,可能是短信服务商为降低投诉率而采取的办法。银行及一些软件的短信发送业务是与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合作的。电信运营商对短信服务商也有考核,举报率考核一般不超过百万分之0.5,即200万条发送量只要产生1条投诉即为超标,短信服务商就将面临端口整改,关停等处罚。在严格考核下,他们为降低投诉率会采取不负责任的做法。但电信运营商到底该站在哪一边?

    此事让公众不难看出,治理垃圾短信泛滥的问题还有不少软肋,诸如,法律法规存在较多盲区,相关部门的监管处罚又较为宽松,违法违规成本低。正因如此,在技术上,电信运营商、短信服务商在强化端口短信管理、提升系统拦截能力的动力或许并不足。不仅如此,反而在技术上作恶,“拉黑”举报人。因此,相关部门在畅通垃圾短信的用户举报渠道后,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严惩机制,用猛药才能去沉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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