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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办卡者成“老赖”,银行也要担责
时间:2018-06-04 11:44:05  来源:东方网  作者:王甄言  
       小学文化、做小生意的广东女子纪淑娟,在申请材料上却“摇身一变”成跨国公司中层领导、名校博士毕业生。据《新京报》报道,2012年,纪淑娟的生意伙伴利用其身份证,先后在5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并用之透支消费。逾期未还后,这些银行均向纪淑娟催款,纪淑娟一度被列入“老赖名单”。(6月2日《新京报》)

  此后,纪淑娟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涉事银行之一告上法庭。近日,南京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决,涉事银行业务人员未尽核查义务,存在过错,应恢复纪淑娟信用记录,并赔偿包括交通费等在内的财产损失6900元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被冒名办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最后“被老赖”,纪淑娟的遭遇让人错愕。

  首先,涉事银行在人证不符的情况下,照办信用卡不误,这漏洞未免太大。而且,此事竟发生在五家银行,俨然是“通病”。

  其次,涉事银行发现信用卡透支之后,直接把被冒名者“拉黑”,足见其信用认定程序过于粗糙简单,缺少复核程序设计,这也容易造成误伤。

  这年头,身份证丢失后被“老赖”的案例发生过不少。究其问题根源,与其归结为受害者没保管好身份证,不如说是银行办理信用卡的规则被跳过、程序被忽略。

  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在办卡时,之所以无视“亲核亲访”的程序,不是工作失误,而是为追求业绩而人为降低门槛。这连着的,是基本的风控意识缺位,也是操作不当留下的Bug。纪淑娟的遭际,不过是将个中漏洞给带到了公众眼皮底下。

  从以往的情况看,很多银行这样违规操作的成本偏低。有的银行在出了被冒名办卡之类的问题后,不会主动纠错并彻底给审核漏洞打补丁,就算启动了纠错程序,其补救也止于找冒名者还款,而少有惩罚性赔偿,或是责任人被追责。

  如今,当事人纪淑娟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后,涉事银行被判赔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给这方面的问题敲起了警钟。也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对此类问题加以严查,并责令有关银行及时堵漏,别让类似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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