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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办理结婚证不进城不该是奢望
时间:2018-05-21 11:23:05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广江 
       谐音“我爱你”的5月20日来临之际,不少年轻人选择此时结婚登记。记者在湖南多地均了解到,农村居民办结婚证只能进县城。湖南永州江华县码市镇,地处湘、粤、桂交界处,距离县城200公里,要去县民政局办结婚证,两人住宿一晚,耗时两天,来回坐车,费用不轻。当地农民呼吁:能够在乡镇办理就好了。

       领结婚证要耗时两三天、花费数百元,这对农民来说显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也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时代语境格格不入。其实,农村居民只能在县城办结婚证不是湖南独有的现象,全国很多地方偏远乡镇都存在这种奔波之苦,若计算下来,这笔“民生账”足以惊人。

       历史上,乡镇政府可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以来这种分散登记也造成了一些弊端。比如专职人员不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吃拿卡要、搭车收费等问题突出,导致婚姻登记数据凌乱、村民权益受损。2003年10月,《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各地陆续实行婚姻集中登记,登记权限上收到县里,原则上乡镇不再设婚姻登记点,并全面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

       应该说,婚姻集中登记及信息联网,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婚姻登记质量,其历史作用不容抹杀。但在推进过程中,因过于强调“集中”和“联网”,而忽略了那些人口分散、交通不便、距县城较远乡镇的“个别情况”,给部分群众造成了不便和负担,引发诟病。此外,集中登记也导致了部分县级登记工作量过大、效率不高等问题。

       今天,将婚姻登记权限下放到乡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显得较为迫切。从理论上讲,以前婚姻分散登记的弊端已基本解决,特别是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下放婚姻登记权限的条件已成熟;从现实看,近年来,陕西、贵州等地已陆续将婚姻登记权下放到了乡镇,边远居民领证不进城已成为现实。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2月起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首次提出了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置要求,并将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纳入进来,为规范乡镇婚姻登记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支撑。该《规范》可总结为两个字,即便民,这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精神一脉相承。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很多积极成效,但仍有一些盲点。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偏远农村居民领结婚证何必再往城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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