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子保单”应尽早实现全国“漫游”
时间:2017-09-20 09:54:26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西流 

    去年年底,北京市启动了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为在京车主购买车险提供了方便。然而北京新规中“不需再将绿色的交强险标志张贴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上角”的便民之举在全国其他城市还未获得普遍认可。保险行业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8月30日,已有34位北京车主因此被外地交警查处。(9月18日《北京青年报》)

    “电子保单”将传统纸质保险合同,以电子文书的形式替代,客户通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官方网站可查询、下载、打印保单,并可在网上进行保单有效性验证。客户在办理“电子保单”的保全、理赔业务时无需提供保单。“电子保单”具有安全、高效、省心、便捷、环保等独特优势。特别是,北京率先推出的交强险“电子保单”,无需将交强险标志张贴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上角,更是便民之举。然而,令人尴尬的是,交强险“电子保单”,在全国多地遭遇了“水土不服”,目前,已有34位北京车主因此被外地交警查处,这显然是北京交管、保险部门始料不及的。

    北京保监局表示,北京地区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且实施前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的认可和支持。然而,多地交警部门查处北京车主,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而北京试点交强险“电子保单”,规定“无需将交强险标志张贴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上角”,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针对交强险“电子保单”,在全国多地遭遇了“水土不服”,北京保监局表示,今后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能够周知全国各地交管部门为北京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提供支持。同时,被外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车主,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经济补助。这些措施,也许能减少北京车主的经济损失,但并非治本之策。既然推进交强险“电子保单”,是一项利民举措,就不能由北京一座城市单兵独进,应在全国统一实施。

    换言之,交强险“电子保单”,应尽早实现全国“漫游”。首先,国家保监局及公安部交管局,应出台顶层设计,在全国统一推行交强险“电子保单”,做到全国一盘棋,步调一致,扭转地方“各自为政”的局面。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交强险“电子保单”信息查询平台,实行全国联网,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特别是,公安部交管部门应尽早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交强险“电子保单”及“不放置保险标志”的合法性,避免车主因立法缺位而利益受损。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