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商平台博弈应避免“店大欺客”
时间:2017-08-21 09:03: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史奉楚 

    京东暂停商户与天天快递合作事件有了新的进展。8月17日,天天快递正式宣布以不正当名义起诉京东。针对天天快递起诉,京东物流回应称将坚决应诉。天天快递表示,京东的行为涉嫌利用其电商平台的支配地位,干预商户与天天快递进行交易,并限定与其指定经营者交易,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也侵犯了商户及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而京东则称天天快递由于服务质量低下引发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京东的合法权益并构成违约。

    近年来,很多商家之间的商战或者“互怼”都爱拿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说事。就此事来说,双方均称对方构成违约或者违法,且各不相让。笔者认为,双方之间的纠纷本质上还属于常见的合同纠纷,尚未上升到一方构成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程度,也不必拿维护消费者权益当幌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包括“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目的是维护商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各方经营者公平竞争,防止店大欺客,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从表面上看,京东与其他知名电商在电商市场中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多数快递企业均需要与其合作方能分一杯羹,应该认为其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者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但这并非说明京东关闭天天快递物流接口就属于排挤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

    众所周知,京东自营商品是京东快递配送,而接入的第三方卖家既可以用京东快递,也可以用第三方快递服务商,目前已经接入京东平台的第三方快递服务商多达16家。那么,作为电商平台,理当享有对第三方快递服务商的选择权和相应的规则制定权。虽然说接入该平台的第三方卖家可以自由选择快递服务商,消费者也享有相应选择权。但这并不代表任何一家快递服务商均可以接入该电商平台。

    从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出发,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和快递服务商具有监管职责。应该审查商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其有关企业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否则就可能对消费者的损失与第三方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该确保第三方快递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否则也可能蒙受相应损失。如果消费者因快递企业暴力分拣、送货迟延、服务不好进行投诉,作为电商平台的京东就有义务介入处理,协助消费者解决与第三方商家和快递企业的纠纷。并且,消费者的投诉往往会牵涉到电商平台,认为其把关不严,长此以往,就会危及电商平台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电商平台有理由也有权对接入的第三方快递提出要求,要求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并淘汰不符合条件者。那么,如果京东和天天快递在合同中对服务质量、投递时限、投诉率有相关约定,且天天快递在经营过程中不达标,或者因严重违规被行政处罚。双方终止合作就是依合同及契约行事,是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必要措施,谈不上不正当竞争,也谈不上“店大欺客”。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