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铁安检疏漏是一封安全举报信
时间:2015-04-04 17:23:32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健 

  2014年3月5日,武汉地铁运营公司通过本地媒体发布消息称,“武汉地铁全面提升安保等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然而,3月31日至4月1日,记者先后走访武汉6个地铁站,经过调查发现,武汉地铁安检虽然设备齐全,却存在人为安全漏洞。(4月3日荆楚网)

  君不见,安检员在岗玩手机,饮料瓶“直通”安监站,吉他箱“飘过”安检口……而这些并不是个别现象,其他地铁站都有类似情形——也就是说,地铁安检防线“全线失守”,真成了“菜园门”地铁站。

  安保的盾牌何以沦为皇帝的新衣?管理者缺乏足够重视,以“逢节严检”代替常态安检;安保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无“危险记录”表示没有风险;企业坚持经济效益“主打”,与其查“逃检”不如管“逃票”实惠……诸多原因,引人深思。

  众所周知,安保不出问题则已,一出问题就会危及公共安全。阙如安检会怎样?曾遭恐怖袭击的伦敦、莫斯科的地铁站均未设安检仪,而单靠警力排查汹涌人流中的潜在风险,难保初衷之万一,很显然,必要的安检少不得。如果牵强地说“常态化的安检成本巨大、影响通行效率”,那又何必耗费财力设置众多徒有其表、形同摆设的安检仪器和安保人员呢?“花钱购买不作为”,还是宁缺毋滥的好!

  由此可见,安检虚设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的“牙齿”尚未释放“咬合力”。毕竟,立法先行不等于“徒法自行”。事实上,原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及我国《合同法》中均明确运营者的安保权责,前不久,武汉市又制定《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职责。遗憾的是,意在保卫安全的强制安检机制没能兑现法律的嘱托。

  其次,乘客临检义务不能代替安保值守权能。目前,武汉已有3条轨道交通线路投入运营,日均客运量近百万人次,预计全线开通时,日输送乘客量将达260万人次以上。面对如此庞大的人流量,放松安检闸门同时,也意味着对风险敞开入口。安检若靠乘客自觉——只检“君子”不验“小人”——无异于“将安保托付于运气”。管理者的责任去哪儿了呢?

  值得反思的是,此前但凡节日临近,“地铁站安检升级、安保升级”之类的新闻不绝于耳;可一到平时,就降到“及格线”下?犹记得,省委书记李鸿忠今年春节前曾突访抽查过安保工作,各地也都相当重视。难道说,安保还得靠“领导重视”来倒逼?这岂不成了欺上瞒下的形式主义了!

  频繁闪亮的金属探测门报警灯,应该给武汉地铁运营管理者亮“警示灯”,用制度的“令牌”召回被地铁安保怠慢的“约法三章”。一是要召回“责任之约”。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启动责任追溯机制,给运营管理者及玩忽职守人员“亮黄牌”、“补修课”,倒逼地铁管理者“赎回”被经济利益和侥幸心态蒙蔽的责任感。

  二是召回“公契之约”。安保靠大家,自觉临检是法定义务,是公民让渡给公共安全的自由权利。需通过安全法制普及、安保态度传递,由“逢节必严”转向“逢人必检”;同时,引导公众依法主张权利,如对安检人员无证施检、侵犯隐私的,乘客有权拒绝检查。从而让公众形成“安保为民、共建共享”的思维。

  三是召回“监督之约”。接受公安机关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法责监督,更要引入公众媒体的广泛监督,通过有奖举报等形式既对可疑人员、危险物品,又对玩忽职守的安检人员,乃至运营管理方的失责之过,进行监督。

  地铁安检问题是一封安全举报信。作为安保体系的关键一环,地铁安检亟需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执法监督,或以负积分管理亮出“责任戒尺”,以激活安保执行力;作为地铁运营管理者,更要在法律空间、安全底线内创新安保治理模式,激活社会正能,利导公众参与,实现被动安检向主动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进化”,以提高治理成本与安全状态的性价比。

  亡羊补牢犹未晚,能否防患未然,且改且看!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