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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幸福之城”商标就真幸福了吗
时间:2011-07-27 01:46:39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近日,“幸福之城”作为商标被相关部门正式授予珠海旅游业界,未来十年珠海可以通过此商标推广幸福珠海城市形象和相关旅游资源,项目涵盖观光旅游、旅游预订、汽车出租等9项。其他城市将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7月25日《广州日报》)

  一个城市,只因率先注册了“幸福之城”,不管这个城市是否幸福,不管其他城市是否有比这个城市还幸福的感觉,在十年内其他城市都不得再使用“幸福之城”的宣传口号,这样的“幸福”似乎有被绑架的意思。毕竟,幸福不是商品,“幸福之城”也没有名额限制,一个商标让其他城市的幸福只能用别样的词语来表达,这样的幸福似乎很霸道,或许也难称之为真正的幸福。

  不过,珠海市注册“幸福之城”仍然能让人感到一丝慰藉,这种慰藉不是欣喜他们的抢注,而是尊重他们对于幸福的追求。一直以来,在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的意识里,有的只是GDP又增长了,高楼大厦又多了,人均收入又提高了之类的数据。这些数据官方可能很在意,但却距离老百姓想要的幸福有一定距离。如果一个城市一下雨就成了一片汪洋,公共设施形同虚设,纵然他们用GDP堆积起足够雄厚的炫耀资本,也不足以让人幸福。因为,这根本不是公众对于幸福的需求。

  不管是珠海注册“幸福之城”,还是之前广东省提出要建“幸福广东”,地方政府能够从追求经济发展,转变为追求幸福,这种意识的转型非常值得肯定。近来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受到一些批评,非常重要的原因,都是因为这些政府的追求,和民众的追求并不相同。政府要的是GDP,民众要的是个人的幸福,彼此的追求不一样,出现不合拍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珠海用注册“幸福之城”向外界展示了他们的新思路,这种新思路很好地迎合了公众的预期与心理。如果城市管理者真的认识到幸福对于一座城市的价值,他们就不会让城市连一场大雨都应付不了,就不会让很多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更不会连公布一个“三公消费”都瞻前顾后。如果幸福能像GDP一样成为衡量一座城市的标杆,那么,我们简直无法想象,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市民该是何等的幸运和幸福!

  作家穆尼尔·纳素夫说过: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而幸福对于一个城市,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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