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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雷人言语被质疑为\"砖家\" 如何重建专家公信力?
时间:2011-07-21 14:47:52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云南新三公路在试通车第二天坍塌,专家分析称因“雨太大”,引来哗然。近几年来,无论是在各种听证会内外,还是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无论面对突发群体事件,还是解析各种社会问题,一些专家的言论往往很“雷人”,甚至被人揶揄为“砖家”。什么在破坏着专家公信力?该如何重建专家的公信力?

  “专家意见”怎成挡箭牌

  云南读者 徐元峰

  上网查查,这种“赖老天”的专家意见真不少。灾害发生,有关部门迅速携专家前往,专家意见也总是及时“出炉”,理由虽然千差万别,结论却都出奇的一致:不是人为导致,要怪就怪大自然吧!实在说不过去,就来个“七分天灾,三分人祸”。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水等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更是此类“专家意见”的重灾区。

  单点暴雨也好,地质疏松也罢,都不是不可认知、不可预防的,并非完全“不可抗力”,不然还要“有关部门”干什么?但专家意见一出,成了追问人祸和深入反思问题的“挡箭牌”。可笑的是,被专业术语包装的“权威结论”,却总爱和人们的常识相左。

  “专家意见”偏爱“赖老天”,缘由大致如下:专家本来就是责任部门或主管部门请的,利益上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交通部门请利益相关的勘察设计专家查“问题公路”,自然“不好说”;公之于众的“专家意见”都是简短的结论,对调查方法、调查过程、调查报告的详细阐释,因为怕有人挑刺所以“不能说”;虽有党政部门、施工单位被问责、罚款,但还没听说过哪位专家因结论不实被“摘帽”,还有啥“不敢说”?

  不负责任的“专家意见”,不仅透支了社会的专业权威,也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要让如此“专家”谨言慎行起来,想好了再说,就得对症下药:组建相对超脱的查灾专家库,不能让有关部门那么容易“召之即来”;专家意见必须是完整翔实的,经得起舆论的“千锤百炼”;“库里的”专家须有资质,一次“失手”列入“黑名单”,数次“失手”淘汰出局,恶意造假的送交“法办”。

  其实,此类“专家意见”层出不穷,还因为有人借此“捂盖子”,把问题“导向正确”。如果责任单位的上级或纪检监察机关对每次“人祸”问责到位,打消其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应景来文过饰非的“专家意见”也就没了市场。

 
    “雷言雷语”应该宽容吗

  北京读者 吴化清

  从“不买房就是不爱国”到“工资其实一直都在涨”,从“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到“廉租房不应有厕所”,专家被质疑为“砖家”,尽管不排除媒体曲解、甚至断章取义的因素,但专家也要自省:自己的言论观点是否违背了起码常识?

  凡事都说很正常、与常人见解有别、说高深莫测的话、习惯说“与国际接轨”……当“专家”二字沾染上越来越多的负面意味,甚至受到“群起而笑之”的“礼遇”,这不仅是一个群体的失落,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受到嘲笑的专家或许觉得“很冤”,公众内心也是充满纠结。所谓“怒其不争”,嘲笑乃至愤怒的背后,往往包含着某种期待:一项调查就表明,将近一半的民众在遇到问题时愿意听取专家的意见。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对专家应该多一点宽容。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传统文化的背景下,一些专家走出书斋参与公共事务,积极发表见解,推动知识文化普及,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事实上,除了一些专家的雷人言行,更多的专家是在默默地为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提升建言献策,在朝民众期待的方向努力。任何事物从发展到完善都需要一定的过程和相对宽松的环境,我们的民众和媒体在帮助专家弥补不足的同时,如果再能多一份宽容,想必这也是我们社会的另一种进步。

  当然,公众应该多一些宽容,但专家却必须严格自我要求。那些“雷人雷语”的背后,是否有“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顾忌?是否患上了“恐权症”和“崇富病”?对专家个人而言,有自由表达的权利,也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就学术圈来说,表达有时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比如,面对愚弄公众的伪专家,真专家就不能始终保持沉默;当同行意见相左时,不能无原则地“一团和气”,而应鼓励一种相互辩论的氛围。只有专家们爱惜羽毛,学术圈自我管理,专家才能找回那份以真才实学支撑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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