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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不宜主导保障房格局
时间:2011-06-28 09:25:14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李晓亮 

    因为一房难求,所以保障房格外紧俏。于是,今年保障房建设力度增加,将达到1000万套。各省也都立了“军令状”,保障房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将被纳入住建部、监察部

  对其的考核和问责。如今时已过半,似乎也到了半年检验的时刻了。

  目前虽然还未有系统性的全国普检,没有翔实的数据支撑,仅凭日常观感都能感觉出,完成情况或不容乐观。日前就有新闻指出,面对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和5000亿元的资金缺口,地方政府正陷入保障房“困局”。为求破局,各地使出浑身解数。地方政府、开发商与保障对象的利益平衡成为最为“纠结”的节点。

  比如,多地在探讨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可以接受的模式,北京几年前曾推出“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土地捆绑出让政策。而任志强等开发商却认为保障房建设不是开发商的责任,如果让市场来承担政府责任,这种责任转嫁一定会出问题。他的“乌鸦嘴”又一次应验:去年,北京就查出一经适房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悬殊的价格差,早已为保障房“楼脆脆”的诞生埋下伏笔。

  而“共有产权”则是破解保障房困局的另一流行模式。此模式被认为最大优点是政府掌握部分产权,可限制炒房投机行为。一定条件下,政府可依靠手中产权和相关法规将房子回购,用以安置其他低收入者。而达到一定年限,保障对象也可将政府产权部分购买过来。这体现了公正和公平。

  从理论上说,这对解开保障房困局而言,至少是个积极的尝试。因为保障房一直属于“中央请客,地方买单”,地方政府难免缺少积极性。而产权共享后,保障房建设不再只是“包袱”,住户赎买产权时政府也有收益。产权共有还被视为“压缩投机牟利空间”的一招好棋。政府占有部分产权,即使上市交易,这部分产权获益也能尽归政府。购房者投机利润锐减,应该能有力打击骗购等投机行为。

  面对这些“变通的法门”,住建部似乎选择了“静观其变”。这其实是一种默许。保障房困局像一盘看似无解的珍珑棋局,可作为一种住房福利保障,它存在的各种问题,说明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和现实监管中或有渎职腐败行为。目前保障房中的某些“潜规则”,即为明证。而“共有产权”本质上也等于明确了政府在保障房上获利的合法性。在现实语境下,我们能指望获得合法谋利权的政府部门,反而比之前更严格要求自己吗?

  保障房说到底是一种公共责任,公益属性永远应为第一原则。只有彻底从利益纠葛中抽身而出,不是想着少出一分力,多分一杯羹,保障房才能行得正走得远。否则,即便主管部门故意“放水”,“允许各地试点,不会卡得太死”,保障房里的权力失范魅影也难以完全绝迹。(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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