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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存智对规范分享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时间:2017-12-18 10:39:49  来源:城市化网 

    城市化网讯  日前,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胡存智日前撰文推动分享经济有序发展,对于规范分享经济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胡存智在文中指出,根据分享经济的形态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商业模式,对使用社会资源、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规范。例如,针对共享单车占道、乱停放问题,抓紧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规则,指定不同停放区间,采取“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运用价差机制,以免费引导大多数人停放指定区域,以代收停车费减少非指定区域停车,并将恶意违规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全文如下:

    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创新创业活跃,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急需规范,以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鼓励创新,实施审慎规范管理

    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包容”分享经济的新业态以及在业务、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尝试和发展。推动分享经济在不同领域和空间进一步拓展。除目前在“衣食住行用”的生活消费领域外,鼓励分享人才智力、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科研成果等创新资源与生产能力,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模式。另一方面,通过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放宽事前审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资产市场准入条件,审慎出台新的准入限制,激发创新意识和创业积极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针对涌现的各类问题,按“适度”原则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包容审慎的监管”,推动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分类指导,细分新业态规范发展

    一方面,要针对分享经济在资源分享、供需形式、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新变化,以及在使用社会资源资产、城乡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新形式,分类制定适应新业态的运行规则、监管措施、安全保障等办法;调整、完善现行社会资源、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的使用规则和政策;同时在今后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分享经济发展需求。另一方面,根据分享经济的形态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商业模式,对使用社会资源、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规范。例如,针对共享单车占道、乱停放问题,抓紧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规则,指定不同停放区间,采取“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运用价差机制,以免费引导大多数人停放指定区域,以代收停车费减少非指定区域停车,并将恶意违规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准确界定分享资源产权,按各类底线管理

    按照底线思维实行市场准入和制定管理制度,既为分享经济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健康发展创造最大空间。一方面要坚持底线思维,在分享经济所分享的资源、产品的用益权产权出现模糊以及与相关管理制度不适应时,坚守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最大限度界定可以参与分享的经营性资源、资产、产品、知识产权等产权权益。另一方面,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标准,对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基本经济秩序、社会稳定、金融风险等密切相关的业态和模式,要从安全底线、金融底线、商业模式底线、公共利益底线上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明晰商业规则,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实施新业态管理。

    创新监管,改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公司在专业领域上的信息处理能力,实现分级、分布式监管。政府除对重要领域、过程和环节直接监管外,更多依靠市场和第三方机构实现监督。针对参与主体多样、人数众多、分布广泛,以及监管对象的行为具有分时段、多空间、多类型、监管难的特点,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形成网络监管新手段,构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分享经济的形态和特点,分别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消费者的权利、责任义务、履责范围、追责标准、责任豁免等,对各方进行有效监管。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法规

    要及时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分享经济管理办法。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适时调整劳动保障、保险、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制度与监管对分享经济的适应性。规范参与平台交易的行为,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平台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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