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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弟:城市化进程中要维护实现好农民的利益
时间:2010-02-05 11:42:35  来源:城市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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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

中国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不要忘记农村,中国不会没有农村,中国不能没有农民!因为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建设不好,共同富裕就很难实现;没有农村和农民作为支撑,中国城市化就会出现难以为继的局面。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城市的建设用地日趋紧张。截止2008年末,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大概有22万多平方公里,其中655个城市大概占有3.6万平方公里,1635个县城占有1.5万平方公里,1.7万个建制镇占有3.0万平方公里,1.5万乡集镇占有0.8万平方公里,其余为村庄建设用地等。如果以现在约定俗成的方法做城乡划分,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大概是5.0万平方公里,乡村建设用地大概有17万平方公里。如果按户籍人口划分,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大概在100平方米,农村的人均建设用地为180平方米。2008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为45.68%(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按照此标准,我国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大概是80多平方米。

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首先应做到集约和节约使用建设用地。中国这个人口大国要解决13亿到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只能依靠我们自己。为此,必须保住18亿亩耕地底线。我们现在的耕种水平,耕地使用率是25亿亩以上,因为有复种指数,我们进口了2/3以上的大豆和植物油,如果换算成耕地的话还需要几亿亩耕地。从这个角度讲,我国的耕地资源非常紧张,必须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如何才能集约和节约使用建设用地?必须转变生产方式,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式和农村的发展方式。这些年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让我们失去了1亿多亩的耕地,这相当于整个河南省的耕地。这些土地支持了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现在,国家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共识。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深化农村改革的决定中,中央明确提出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各个城市用地应该按照城市的规划,在保证城市发展基本条件,建设宜居环境的目标下,统筹安排城市的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用地和安全保障用地。而不能一味强调建设用地,还应该有生态环境用地、安全保障用地,同时坚持走集中紧凑的发展道路。

中国城市化发展只能立足于现有的城乡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应该按照城乡规划实施,切实保证宅基地。在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村庄整治,节约用地,统筹用于城乡的发展。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科学的城乡规划。目前,我国还有266万个自然村,而在上世纪80—90年代的时候,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可见,这些年国家已经调整了不少的自然村。随着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的变化,我们必须进一步调整农村的居民点,更大范围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同时保护好农民的利益,确保村庄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利益绝大部分用于农民,防止单纯为解决城市发展用地盲目地撤并农村,撤并村庄。同时,在农村居民点调整中,还必须保证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建设用地的投向实际上引导了国家的经济布局和产业布局。近些年的土地投向导致了我国经济布局重点在沿海展开,在大中城市展开。现在,我们应该把农村节约出来的土地,更多引导用向小城镇。如果继续把节约出来的土地投向大城市,必然导致大城市会进一步进行外延式发展,这将带来城乡矛盾和大城市病的继续存在,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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