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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来源:城市化网 时间:2024-03-27 3月27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扩展巨灾保险责任,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 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金规〔2024〕2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险业协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工作,我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在应对重大地震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加快巨灾保险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展巨灾保险责任 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由现有的破坏性地震,扩展增加台风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扩展巨灾保险的运行机制、损失分层和运行保障,按照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统一管理和运行。扩展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的计提、管理、使用等事项,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二、提升基本保险金额 地震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 扩展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 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三、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 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更名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对于上述保障内容之外的风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涉及扩展巨灾保险的经营和管理,本通知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6〕39号)执行。 附件:关于扩展巨灾保险保障责任的说明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
2024年2月24日
附件:
关于扩展巨灾保险保障责任的说明
一、保险责任 台风(风力达到12级及以上的热带气旋)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省级启动防汛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山洪暴发、江河泛滥、城市内涝、潮水上岸或倒灌),暴雨(24小时降水量为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保险金额 针对上述保险责任,每项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险金额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险金额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 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三、赔偿处理 以保险金额为基准,参照保险合同理赔标准,结合各地已开展的农房灾害保险实际做法进行定损,住宅墙体及承重结构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门窗及屋顶按照实际损失平方米数计算赔偿金额,室内附属设施根据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金额。确定各项损失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计算赔偿。 四、条款费率 使用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适用于全国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示范条款。根据地区风险状况、建筑结构、城乡差别等情况,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确定的范围内拟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并设置风险集中度调整系数。 新闻 更多>> ·中央网信办:专项行动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 ·2024年宇航领域十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发布 ·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强调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不 ... ·城市化委员会2024年主任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能源法草案提请审议 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 专题 更多>> 三亲教育:中国式乡村教育探索之路 金秋十月,笔者有幸应邀陪同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副主任、中国生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书记、全国城乡融合智慧化工作指导小组组长刘首文,赴山西长 ... 第三十八期城市化研讨会——主题:城镇化的 ...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自2008年1月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城市化的研究。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城市化的学术争鸣一直没有停止过,恰逢由中国建筑 ... 第37期城市化研讨会——主题:从《质量强 ... 从1996年《质量振兴纲要》到2012年《质量发展纲要》,再到近日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质 ... 委员会动态 更多>> 案例库 更多>> 顺德高质量重构产业空间的实践与探索 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域。凭借着“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30多年来经济发展一路高歌,以仅占全国0.43%的土地,产出 ... 以白云机场为例论TOD模式在粤港澳大湾区 ... 航空+轨道+公路+航运的多式联运,成为当代中国城市之间连接的重要方式。机场,作为城市中规模最大、能级最高的交通枢纽,是城市与世界交往的窗口。纵观国内外知 ... 城区平衡发展的实践与理论——以上海市长宁 ...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市长宁区还是一个发展极度不平衡的地区。当时经济发展是上海10个中心城区的倒数,城区东中西和南北发展差距都很大。在小平南巡讲话和上 ... 城市化论坛 更多>> ·第二十六届中国城市化论坛在广西上思举行 ·第二十五届中国城市化论坛:中国贵港——桥圩开启硒+ ... ·第二十四届中国城市化论坛 —— 城镇化与中小城市市 ... ·第二十三届中国城市化论坛:京津冀一体化与北京第三代 ... ·第二十二届中国城市化论坛:激辩“巨型城市”未来发展 城市化杂志 更多>> 城市化峰会 更多>> 城市化委员会 更多>> 李秉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总经济师、科学技术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主任 张幼云 前中国就业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前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 张幼云: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前中国就业促进会执行副会长 &nb ... |